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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季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08 10:17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季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行为通报

1、会同江南竹筷厂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78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江南竹筷厂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单位的一台叉车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我局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会同江南竹筷厂于2022年723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7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会同江南竹筷厂使用的叉车进行复查时发现,特种设备仍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十三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会同县春辉造纸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2022 年8月8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县春辉造纸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单位正在使用4台压力容器(烘缸)超过检验日期2台外部检检验的不符合要求的锅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会同中昱天然气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2年8月18日,怀化市特安委巡查组对我县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巡查时,发现会同中昱天然气有限公司使用的压力管道未进行定期检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4、湖南怀奥机电有限公司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2年8月18日,怀化市特安委巡查组对我县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巡查时,发现湖南怀奥机电有限公司会同工作负责维保的会同县神农大酒店电梯存在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5、会同中民燃气有限公司销售达到报废年限的特种设备

2022 年8月31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会同中民燃气有限公司城区配送站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该配送站存储充装达到报废年限的特种设备(液化气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6、怀化永日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2年9月13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后依法对怀化永日电梯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的浩铭帝苑小区电梯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的电梯维保记录填写不规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十五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7、湖南惠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案

2022年9月27日,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对湖南惠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13台电梯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定期检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