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6 09:16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
2024年5月份,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所抽检样品全部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不合格食品情况:
1、会同肆季超市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销售的野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会同县风华超市销售的泥巴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会同县老朋厨餐饮店采购的生姜经抽样检验,铅(以 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会同县忠兴超市销售的炒瓜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会同县十二村共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6、会同县十二村共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
子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以上不合格食品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品流向、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核查处置情况。
特此公示。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