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6 17:00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
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5年5月,在省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中,共有1批次不合格,现公示如下:
1.2025年6月13日我局收到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编号(No: A2025-05-J363061)的检验报告。会同县坪村镇佳家乐超市销售的高钙中老年低糖低脂奶复合蛋白饮品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QB/T 4222-2023《复合蛋白饮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四川新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报告(No:A2025-05-J363061)的标准适用提出了异议,2025年7月17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异议处理结果通知书》,对四川新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异议不认可。针对上述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报局领导批准,我局于2025年7月18日予以立案调查。现将上述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收到不合格报告后,我局在法定时限内送达给会同县坪村镇佳家乐超市并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5年04月02日,当事人从怀化市河西商贸城10栋B面9号门店的经营者黄少武处购进了3件“宜膳宜纤®”高钙中老年低糖低脂奶复合蛋白饮品(规格型号:250mL/瓶、生产日期:2025-03-04,制造商:四川新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每件6提,每件购进价格为125元,每提购进价格为20.8元,至2025年6月12日,当事人已经将该食品全部销售完毕。每提销售价格为45元,共计销售金额为810元。2025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检查时未发现涉案产品。2025年6月18日,当事人对外发布召回公告,采取召回措施,共召回涉案产品4提。
我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的“宜膳宜纤®高钙中老年低糖低脂奶复合蛋白饮品中的蛋白质实测值为0.81,不符合该产品标签上标注的QB/T4222中规定的蛋白质标准指标≥1.0,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在采购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轻微,系初次违法,属于食品经营环节,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当事人在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和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
2、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3、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