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2 17:33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适应会同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及时控制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快速反应、处置有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防治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适用于会同县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由工业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对公众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可能构成危害,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其它公共突发事件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产品质量问题的,有市级专项预案规定的,按照市级预案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5 事件分级
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从高到低可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的分级的标准参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或国家、省相关规定,事件级别认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确定。
2 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
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县局应急指挥部组成,在局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1 局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局质量监管相关业务分管领导。
成 员:局办公室、账务股、法规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管股、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负责人。根据应对突发事件实际需要,指挥长可抽调相关业务股室人员为成员。
局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2.2 现场指挥部
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在局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在事发地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的负责人由局指挥部确定,下设应急处置组、执法保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和专家组6个工作组,由局各有关业务股室按照职责负责。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可吸收县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队伍人员组建。
3 风险防控
产品质量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已经造成公众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公众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可能引发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专家、企业等对某类产品质量安全提出质疑,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局业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为主的理念,合理划分监管事权,建立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清单制度,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监管,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发挥生产许可约束作用,发挥监督抽查威慑作用;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进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4 监测和预警
4.1 监测
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构建完善以安全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加强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高风险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制度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同时,统筹安排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开展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结合生产许可、认证许可、标准化体系,多渠道搜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调查了解质量安全状况;加大风险研判和评估专家队伍建设,及时研究分析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4.2 事件预警
产品质量相关部门接到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信息后,要充分利用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舆情监测、检验检测、风险评估、大数据分析等科学手段和技术装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及时对信息分析研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分析对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预警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方面,对可能发生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线索,业务监管部门要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在上报同时通报相关单位、部门,提示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局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线索,要及时向可能涉及的部门或可能波及的区县进行示警,事发地和涉事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划的,还需向涉事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做好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消费投诉公示、信用公示等工作,通过不合格产品公示、消费警示等手段,提醒公众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的危害,必要时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标准,经应急管理部门会商,报请县政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5 应急处置与救援
5.1 信息接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检验机构以及事件相关单位或个人发生或发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应,应当立即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发生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或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将情况交局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分析、会商并决定下一步处置工作。
5.2 核查及报送
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实事件,初步调查确认突发事件成立后,2小时内必须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初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的进展变化随时进行续报、补报。
5.3 先期处置
确认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专业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进行先期处置,第一时间开展人员救治、消除危害等工作,对涉案产品进行封存、扣押,对涉案企业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有效控制局势,防止事态升级,并及时将事件情况和处置情况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5.4 应急响应
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等级。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市级响应。
5.5 响应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由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部门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6 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对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事件结论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一般级别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经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发布调查报告并报市局备案;较大级别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较大级别以上事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发布相关调查内容。
6.2 善后恢复
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产品质量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协调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应吸取的经验教训,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效果、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文字材料提交预案管理部门。
7 宣传培训及演练
7.1 宣传培训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7.2 演练
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对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程序的学习以及相关技能的培训,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演练。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处置人员、设施、设备等必要的配备、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7.3 经费保障
要将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相关项目,当突发产品质量事件发生时,由业务相关部门提出资金需求意见,报局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启用应急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