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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水库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1:13 信息来源:会同县林城镇


  根据招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为提高承包透明度,经林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洞头水库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的地点及面积
1.地点:林城镇洞头村洞头水库
2.面积:集雨面积:3.9平方公里,总库容:129.5万立方米
二.中标人的经营使用范围
   中标人的经营使用范围必须按照水库承包协议执行
三.承包期限
   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3年,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3年1月21日止。
四.承包底价及竞标方式
    1.标底价为3.5万/年
    2.竞标方式:现场公开竞标,加价为2000元/次,价高者中标。
五.有关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加竞标的为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个人。
    2.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者由林城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
    4.单位或个人预交报名费壹万元者为有参与资格投标,不中标者报名押金现场退还,如中标者未愿履行签订合同,壹万元报名费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收缴给林城镇人民政府财政。
    5.水库在承包期间,只允许养鱼,不可养殖其他水产或大批牲畜,不许自建网箱等。
六.报名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25日
七.违约责任
    中标人五天内逾期未与林城镇人民政府签订《水库承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林城镇人民政府有权将该水库再次进行招标或另行处理。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会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投标人一经报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2.投标人应出席招标会参加招标,并且必须由本人报价。
    3.投标人必须遵守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随意喧哗,不得阻挠其他投标人报价投标,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4.具体投标时间由林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以短信和电话的形式在三天前通知投标本人。
(如投标者本人不按时参加或无故不参加者,报名费将不退换。)
九.投标人对本公告的各项内容不明确、不了解的,应当在招标会前与林城镇人民政府进行沟通。
十.报名地点
   林城镇水利工作组
十一.联系人方式
   易波15111568231,张新京13874457008
十二.投标地点
   林城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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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