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5 16:58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
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广大林农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会同县2023年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成立坪村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杨吉中为组长,粟会先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杨渊任办公室主任、申剑平、梁小华为办公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准确把握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调处,不得以权代法;认真做好日常排查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属地管理,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尽量做到“户间纠纷不出村、村间纠纷不出乡、乡间纠纷不出县”。
三、健全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应急处置机制。要制定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重大疑难、历史遗留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要主动上报县局,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形成合力,及时处置,妥善解决,建立纠纷调处台账。同时,应结合农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明确纠纷调解员,指定专人负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
四、努力提高调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力水平。要整合信访人员力量,建设一支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的调处队伍,积极提升纠纷调处能力,加强调处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培训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培训社会心理学常识及纠纷调处技能,提高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同时,要确保解决工作经费,配备基本办公设施,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会同县坪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