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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炮团侗族苗族乡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10 09:52 信息来源: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主管: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四)认真执行乡村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乡政府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六)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7个职能科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79.72万元,与2017年1613.52万元相比,减少433.8万元,减少26.8%,主要是因为压缩了公用经费等开支。
2018年度支出总计1489.91万元。与2017年1563.75万元相比,减少73.83万元,减少4.72%,主要是因为压缩了公用经费等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7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72万元,占71.1%;其他收入341万元,占2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8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35万元,占74.7%;项目支出376.56万元,占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8.72万元,与2017年1613.52万元相比,减少774.80万元,减少48.02%,主要是因为压缩了拨款。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48.92万元,与2017年1563.75万元相比,减少414.83万元,减少26.53%,主要是因为压缩了公用经费等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与2017年1563.75万元相比,减少414.83万元,减少26.53%,主要是因为压缩了公用经费等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85万元,占80.7%;国防支出1.71万元,占0.14%;公共安全支出5.06万元,占0.49%;教育支出0.9万元,占0.07%;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3.48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4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万元,占1.7%;农林水支出122.08万元,占1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55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9万元,减少68.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部分公务接待还未结账付款。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6万元,减少7.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由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组成。其中:
1、全年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
    2、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7个、来宾426人次。
    3、公务用车2辆,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0.0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来执行,对各项开支严格把控,确保“三公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特别是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上级农发办关于项目资金的报账结算程序管理,对项目的申报、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结算过程进行全程参与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在年度决算过程中,迅速落实贯彻决算工作,在编报过程中,认真对每一个数据进行汇总收集,并从横向、纵向全方位进行对比分析,同时,把好数据审核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科学性。
(二)本单位决算力求公开、透明,相关数据及时公开,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参考价值。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会同县炮团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