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6 09:58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近年来,我县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政策越来越规范,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不超过5000元/人,单项工作获评先进(合格)的单位干部职工可发放1500-2000元/人,但县委、县政府只给政策,资金由各单位自筹解决。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财政压力小,但弊端也突出。有钱的单位能够足额发放,无钱的单位就可能发不足、发不起,拉大了不同单位之间干部职工福利待遇的差距。经费不足的单位为了尽量保障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奖金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政策发放到位,也会想方设法打报告,找领导签字批钱,耗费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各级领导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从这几年奖金发放的实际情况来看,不仅乡镇与县城单位有差距,就是乡镇与乡镇之间,县直不同单位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都各有差别,干部职工(包括教师)的意见反映较大。
因此,建议: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将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和单项工作获评先进(合格)的单位干部的奖励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根据人员编制性质,采取全额拨款人员全额安排、差额拨款人员按比例安排、自收自支人员自筹解决的办法,由各个单位申报,人社、财政等部门审核后拨付到位。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