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16:18 信息来源:会同新闻网
在很多人看来,交警查酒驾一般都在中午或晚上,上午或下午可能是“安全区”,其实不然。2月18日,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宝田侗族苗族乡宝田村路段,查获一起早上喝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1时11分许,驾驶员梁某某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执勤卡口,民警立马上前将其拦下。民警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梁某某身上有明显酒气,于是对驾驶员梁某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验,驾驶员梁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9.2mg/l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梁某某在家吃早饭时,喝了点儿米酒。吃完饭后,自认为不会被交警查获,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结果被交警逮了个正着,驾驶员梁某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最终,民警对驾驶员梁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梁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一定要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铁律,任何时候都不能破例,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