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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医保处字〔2025〕第08号

发布时间:2025-11-21 14:47 信息来源:会同县医疗保障局

会同县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医保处字202508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会同县中医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7N

住所或地址: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1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林*荣

2025年8月14日,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收到省飞行检查组飞行检查会同县中医医院交接单,市局交办我局按照职责职能,对省飞行检查该院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分解收费、串换项目、医保管理共五类26个问题涉及违规医药总费用135315.10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89313.30元等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进行调查、复核、处理。

2025年8月22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经依法依规依程序立案调查,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

1.超标准收费。I级护理、II级护理、Ⅲ级护理、血液透析滤过急诊加收、隔物灸法、经肠镜特殊治疗、雾化吸入、小儿静脉输液、住院诊查费超标准收费;

2.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丁苯肽软胶囊、人血白蛋白、参乌益肾片、复方氨基酸、甘草酸单铵半胱氨酸氯化钠注射液、红参、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脂肪乳注射液等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分解收费。开髓引流术、经皮输尿管内管置入术、经输尿管镜尿管扩张术、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血酸碳酸氢盐、门诊急留观诊查、动静脉置管护理等进行分解收费;

4.串换项目。呼吸机辅助呼吸、硬膜外连续镇痛进行串换收费;

5.管理不规范。医疗设备管理不规范、进销存管理不规范、病历书写不规范。上述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报销医保基金89313.3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医疗机构执法许可证(复印件)1 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林长荣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等材料,用以证明该院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案的主体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及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

证据2飞行检查证据清单-超标准收取护理费。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甄于华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护理

证据3飞行检查证据清-超标准收取血液透析滤过。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陈春龙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血液透析滤过费;

证据4飞行检查证据清-超标准收取隔物炙法。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石玉玲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隔物炙法;

证据5飞行检查证据清-超标准收取经肠胃镜特殊治疗。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兰艳军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经肠胃镜特殊治疗费;

证据6飞行检查证据清-超标准收取雾化吸入。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林丽丽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雾化吸入费;

证据7飞行检查证据清-超标准收取小儿静脉输液。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林丽丽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小儿静脉输液费;

证据8飞行检查证据清-超标准收取诊查费。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甄于华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超标准收取诊查费;

证据9飞行检查证据清-分解收费(开髓引流术)。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许艳林询问笔录,证明该院分解收取开髓引流术费;

证据10飞行检查证据清-分解收费(经皮输尿管内管置入术、经输尿管镜输尿管扩张术、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杨浦询问笔录,证明该院经皮输尿管内管置入术、经输尿管镜输尿管扩张术、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存在分解收费;

证据11飞行检查证据清-分解收费(血清碳酸氢盐)。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陈春龙询问笔录,证明该院血酸碳氢盐存在分解收费;

证据12飞行检查证据清-分解收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甄于华询问笔录,证明该院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存在分解收费;

证据13飞行检查证据清-分解收费(动静脉置管护理)。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陈春龙询问笔录,证明该院动静脉置管护理存在分解收费;

证据14飞行检查证据清-串换项目(呼吸机辅助呼吸)。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唐睿询问笔录,证明该院呼吸机辅助呼吸存在串换项目收费;

证据15飞行检查证据清-串换项目(硬膜外连续镇痛)。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杨川询问笔录,证明该院硬膜外连续镇痛存在串换项目收费;

证据16飞行检查证据清-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丁苯酞软胶囊、人血白蛋白、参乌益肾片、复方氨基酸、甘草酸单铵半胱氨酸氯化钠注射液、红参、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脂肪乳注射液)。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粟林伟询问笔录、梁厚万询问笔录,证明该院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证据17飞行检查证据清-(医疗设备管理不规范、中药饮片进销存管理不规范)。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杨海林询问笔录、唐云提供中药饮片现场盘点数据,证明该院医疗设备管理不规范、中药饮片进销存管理不规范;

证据18飞行检查证据清-(病历书写不规范)。该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舒九玲询问笔录、张玉平询问笔录,证明该院病历书写不规范;

证据19:该院提供检查时段开展自查自纠、行政处罚退回医保基金给予核减的相关佐证材料,证明省飞检组根据相关佐证材料给予对应核减违规金额;

证据20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情况反馈表、飞行检查情况反馈报告、飞行检查交接单、现场检查通知书、会同县中医医院医保基金实际报销比例测算数据报告,证明该院认可省飞行检查组发现的违规问题、违规数据及违规金额;

证据21医疗保障基金湖南省医保飞行检查情况复核表、会同县医疗保障局对委托代理人梁秀群的询问笔录、省飞行检查会同县中医医院复核报告、会同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终结报告,证明该院认可会同县医疗保障局复核省飞检组发现的违规问题、违规数据及违规金额。

以上证据均经当事人证据提供人确认质证,且未提出异议,办案人员依法收集,与本案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足以证明案件事实。

2025111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会医保罚告字〔202508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通过书面反馈不提出陈述、申辩内容也不需要举行听证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

综上,当事人超标准收费、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分解收费、串换项目、医保管理等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 应当予以罚款。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主动消除或减轻基金使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第八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款相关的规定及案件集体讨论意见给予当事人97157.05元的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将罚款缴到:

户名:会同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640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支行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会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2025 11 19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由本机关留存,一份随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