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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1)

发布时间:2021-10-12 09:49 信息来源: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1年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抽检人员,在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陪同下,依法对该分公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抽样,该分公司经营的“黄骨鱼”和“泥鳅”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72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检报告》(报告编号:NCP21431225570806722、NCP21431225570806725)送达给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并对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及询问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被抽检批次(采购日期:2021624日)的黄骨鱼”和“泥鳅”在2021年7月29日之前已经销售完毕。经查,2021年6月24日,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怀化总部从怀化市鹤城区风臻水产部吴风珍处购进黄骨鱼”和“泥鳅”,然后配送给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购进黄骨鱼”10kg,购进价为30.20元/kg,“泥鳅”25kg,购进价为24.50元/kg,以上两种产品的总进货金额为914.50元。然后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以黄骨鱼37.60元/kg,“泥鳅”31.60/kg对外销售销售总金额1138.32元,获利223.82元。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对涉案产品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

    现场检查及询问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被抽检批次(采购日期:2021624日)的黄骨鱼”报损0.5kg,“泥鳅”报损0.4kg,其余产品在7月29日之前就已经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鉴于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涉案产品数量少、货值低,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对消费者造成明显的危害,能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机关调查,涉案产品来源合法且采取召回、整改等措施,积极主动减轻危害后果,本着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条,我局决定责令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3.80元;2、罚款人民币15000.00元整,两项合计15233.80元上缴国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