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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11:19 信息来源:会同县司法局

会同县部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

经核实,以下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遗失,按照《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第十条的规定,原《行政执法证》作废,特此公告。

会同县《行政执法证》作废人员名单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原执法证号

状态

备注

1

林城镇人民政府

姚丽华

18-13-08-97-070

作废

遗失

2

林城镇人民政府

于黎明

18-13-08-97-010

作废

遗失

3

林城镇人民政府

杨棉

18-13-08-97-029

作废

遗失

4

林城镇人民政府

梁凯

18-13-08-97-052

作废

遗失

5

林城镇人民政府

张亮

18-13-08-97-060

作废

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