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2 14:42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会同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怀化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已于2019年10月29日将会同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第二批)予以公示。
现按照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4月27日下发《交办单》要求将会同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第二批)再次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745-8850589
通讯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49号
邮编:418300
附:会同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拟销号(第二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