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2 10:44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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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会同县2019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报告
一、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二、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的具体方法
三、2019年财政收入计划
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五、2019年可用财力计划
六、2019年支出计划
七、政府债务预算
八、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十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十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会同县2019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表
1、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
3、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明细汇总表
5、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7、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表
8、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0、污水处理费收入支出计划明细表
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计划明细表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明细表
1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总表
14、社保基金收支总表
15、“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
第一部分 会同县2019年政府财政预算报告
一、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三个着力”要求,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围绕全县“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支出约束;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加强财政风险管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01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将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综合财力,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安排的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资金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挂钩力度。
(二)从严从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兜牢基本保障底线,全面落实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坚持“三保”支出优先的原则。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严控“三公”经费,严控基建维修项目,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县直单位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按1.2万元/人/年安排,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10%,节省出资金用于支持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三)规范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财政预决算。严格执行“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规定,所有县直预算单位都必须公开本部门的预决算情况,二级预算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公开。同时确保公开的及时性、细化程度、完整性与真实性,推进财政预决算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讲求绩效。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都要申报绩效目标,推进重点项目第三方评价,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二、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的具体方法
(一)人员经费: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工资按照人社部门核定标准安排;按15000元/年/人的标准安排年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财政预算安排口径不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纳入社会化发放,财政预算安排口径不变。
(二)公用经费
1.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财预〔2019〕2号)要求,一般性支出一律按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
2.公车运行经费:严格按公车数量安排运行经费,有车单位安排公车运行费1.5万元/年,无车单位安排公车运行费0.5万元/年。
3.工会会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到单位,由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三)社会保障缴费
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减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6%,财政补助部分按全额在职人员上年工资基数16%据实测算;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部分按全额在职人员上年工资基数8%据实测算。
(四)住房公积金:按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的8%安排。
(五)非税收入管理
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凡未编报年度预算计划的非税收入原则上全部收缴财政,不安排给单位使用。因政策性减收以及单位门面划转国资办管理等原因外,单位2019年非税收入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2018年实际收入水平;单位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计算可支配收入,优先从可支配收入中安排单位预算经费。
三、2019年财政收入计划
根据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财政收入按7.5%增长,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收入预计38160万元,增加2662万元。
四、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211389万元,其中纳入县级财力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76135万元,专款专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5254万元。
五、2019年可用财力计划
2019年可用财力计划为16647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8620万元。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力38160万元,增加财力266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76135万元,同比2018年计划增加可用财力2258万元。
3.调入资金增加15000万元;
4.其他财力补助增加18700万元。
六、2019年支出计划
2019年安排公共财政支出301729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1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566万元。
七、政府债务预算
2019年初债务余额。截至2018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预计为1654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625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9235万元,外债转贷 0万元。
2019年债务偿债计划。全年预算计划还本付息2307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转贷还本 ⠂༯span>18631万元、付息4440万元(财政公共预算安排3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677万元),外债转贷还本付息0万元。
2019年债务新增计划。全年预算计划新增债务转贷额度38631万元,其中:一般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债券18631万元、专项债券8800万元。
政府债务转贷本金偿还和新增相抵后,2019年末预计债务余额为185494万元。
八、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县级收入预计38160万元,上级补助216869万元(含上级非财力性追加135254万元);预计其他财力补助31700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3017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5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63万元,支出总计301729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城市污水处理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等5项。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0750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未提前下达,无法预计,收入不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县本级支出1505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66万元,转移性支出15030万元。具体项目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入250万元,支出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支出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900万元,支出1323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6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支出70万元,上缴省级农土资金30万元。
(一)收入计划:30750万元
1、污水处理费收入计划25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8900万元。
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万元。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
(二)支出计划;30750万元
1、土地成本13900万元。
2、调出资金15000万元,弥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缺口。
3、专项支出18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30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0750万元,收支平衡。
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41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3383万元,财政补贴38164万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3867万元;支出7404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2206万元,转移支出等其他各项支出1836万元;当年结余1371万元,滚存结余47986万元。
(一)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48万元,支出1535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702万元,滚存结余309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09万元,支出9234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2375万元,滚存结余21571万元。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92万元,支出20833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541万元,滚存结余3967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74万元,支出587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496万元,滚存结余8960万元。
(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309万元,支出2180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501万元,滚存结余857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87万元,支出61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76万元,滚存结余2144万元。
(六)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0万元,支出104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66万元,滚存结余1580万元。
(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5万元,支出22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滚存结余884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计到2018年底,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4万元,同比下降31.5%,主要是2018机遇性收入减少;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4万元,同比下降31.5%,支出安排主要用于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十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549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55677万元,专项债务9817万元。2019年底政府债务余额为189011.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9276.71万元,专项债务19735万元,与省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持平。政府债务期限共6类,其中:3年期限的为11941.27万元,5年期限的为82670.35万元,7年期限的为47750.99万元,10年期限的为28019.1万元15年期限的为16724.89万元,30年的期限的为1905.11万元。2019年债券最高利率为4.35%,最低利率为2.43%。2019年全年应偿还本息23040万元,其中:本金18630.65万元,利息4409.35万元;实际偿还本金18630.65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归还本金18630万元,预算安排资金偿还本金0.65万元;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利息4409.35万元,同时退回省财政厅或有债务转化成政府债务581.53万元。
十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9年预算不做安排。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主要是执法执勤等用车。2019年汇总部门预算安排1420.8万元。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汇总部门预算共计1003.6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包括所有的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和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三)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因为压缩开支,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比上年减少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