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5 17:01 信息来源:会同县团河镇
团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规范“中元节”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中元节将至,为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安全文明祭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团河镇集镇街道区域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祭祀时间为:中元节前两天至中元节当天(农历七月十三日至七月十五日),共计3天。
二、禁止焚烧祭品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五里冲环镇路口,西至团河派出所一带、东至团河饭店,西至长冲坳路口一带。
三、严禁在以上区域的集镇道路、公共场所区域焚烧冥纸等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四、全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带头文明祭祀,并以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家人、亲朋好友及周边群众文明祭祀,共同维护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
五、请大家务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于不听劝导,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重大森林火灾等后果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15日
团河镇禁烧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