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十四五规划 > 专项规划

会同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12-30 11:13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同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

二〇二二年五月


规划背景及总体思路

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规划目标

第三章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第一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二节统筹重点群体就业

第三节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第四节强化职业培训

第四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谐会同

第一节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

第二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第三节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第五章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第一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第六章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第一节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第二节推进分类改革和加强人事监督管理

第七章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第八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二节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第三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五节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第九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节构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第三节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四节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第十章强化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建设

第二节推进法治建设

第三节强化财政保障

第四节加强统计监测

第五节做好宣传引导和科研支撑

第六节强化规划实施


规划背景及总体思路

十三五”发展成效

一、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新提升

坚持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311”就业服务等活动,全县城镇新增就业943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406人,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返乡回流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100%,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3%以内。全县新增创办主体5985家,提供就业岗位2300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695.5万元,充分发挥资金撬动作用;组织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7911人,稳步提升劳动者创业成功率;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充分显现。为22家企业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1.5万元,全县失业保险参保率95%,为69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2.9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在3.43%以下。四是在优化流程上做除法。全面推行“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实现人社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十三五”期间,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256人,落实各类就业政策性补贴4962.02万元,其中交通补贴1500.63万元,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3003个,建设扶贫车间32个,有效帮扶了有就业意愿但又不能外出就业的困难人员实现了“家门口”就业。

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努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一是实现参保范围大覆盖。积极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深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2210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30000人、机关社保参保7724人、工伤保险参保20643人,失业保险参保14580人。二是实现参保质量大提升。鼓励城乡居民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二档以上缴费比例再创新高;企业退休职工人均退休待遇从2160元/月增加到2534元/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80元/月增加到103元/月,失业保险待遇从1032元/月增加到1098元/月。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三是实现基金安全大保障。将保费征缴作为保险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总体收支平衡、收大于支,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人才总量稳步提升,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近年来,全县人才总量逐年增长,人才素质逐步提高,人才效能明显提升,人才环境持续优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管人才原则得到落实,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在人才发展中,各方面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专业技术和技能类人才队伍逐步建设完善,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十三五”末,全县高级职称人员670人,中级职称人员1671人,初级职称人员1802人。

——人才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优秀人才不断汇集。实施“会同县三年人才行动计划”,出台《会同县三年人才行动计划》《会同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为县人才发展做出精密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引才引智环境。注重人才培养平台搭建,开展拔尖人才评选、名师名医评选等系列人才评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关心人才、宽容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氛围。在现有基础上大力实施专项引才计划,健全以产聚才机制,大力开展高层次引才行动,鼓励柔性引才用才,加强与各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完善人才引进享受特定生活及工作待遇的政策,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多方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支持人才到国外或国内发达地区进行交流培训、合作研究、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等活动。开展各类人才培训活动,提升各类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充分利用专家、优秀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培训带动后备人才队伍力量。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建设,建设适合人才发展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人才能够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的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完善人才发展管理保障工作。成立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专职保障人才发展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引导投入,为人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截至2020年底,全县规模企业动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稳定就业的劳动者基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8件,结案率100%。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8件,全县共为2390名农民工追偿工资2160万元,有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面临的新机遇

“十”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都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新机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仍面临较大压力就业优先政策的提出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作用更显突出。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和快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全县经济形势的预期持续向好,为扩大就业、完善社保体系和提高居民收入提供了最根本的物质基础。政策法规的不断健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国家层面就劳动关系调整、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专门出台意见,这些都为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二、面临的新挑战

——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就业促进和服务难度加大。就业困难群体、毕业大学生以及新增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实现就业难度增加,同时部分企业面临普工短缺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招工难、技工短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突显,短时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给人社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一方面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制约了劳动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基层劳动保障办公、服务场所不足,劳动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及基层调解建设亟须进一步规范化。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不同人群所能享受到的社会保障权益待遇还存在着显著差距,并有继续拉大的趋势。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使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劳资关系日渐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分工不断细致,人性化服务逐渐加强,更多新型的劳动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不断涌现,使得劳资关系的认定和处理日益复杂。此外,拖欠工资、收取工人押金等违法侵权现象仍存在,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和升幅仍处于较高水平,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上级人社部门决策部署,积极对接“三高四新”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县,打造绿色品牌”为目标,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 题主线,整体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人才人事体制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抓实“五型双一流”模范机关建设,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贡献会同力量。

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县,打造绿色品牌”战略定位,按照“民族特色、山地经济”发展思路,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配套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实现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社会保险体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强县战略相契合,工资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一致,劳动者权益维护与企业公益保障相结合。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始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架构,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始终以促进人才发展作为关键,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优先开发人才资源、优先调整人才结构、优先保证人才投资,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创新,尊重和遵循市场决定机制,有效发挥政府部门指导、管理、监督和公共服务功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事业发展进程中新出现的各种问题。

——坚持全面发展、力补短板。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各领域工作,发挥重点工作对整体工作的引领和牵引作用,努力保持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同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能力方面的“短板”问题,形成对整体工作的后发推力。

——坚持夯实基础、强化基层。以建立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比较完整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基层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和信息网络系统,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规划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健全“最佳雇主”评价体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灵活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期间,开发就业岗位3000个新增城镇就业9000人,农村劳动就业1530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及时调整待遇享受标准。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力度。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队伍。到“十四五”末,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82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50人。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到“十四五”末,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100%。

——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机构更加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立“互联网+人社”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专栏1 会同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指标

2020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9000

9500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5

5.0

预期性

4.引领自主创业人数(人)

1323

1360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4.9

26.1

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4303

1.5553

约束性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

12540

17560

约束性

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4313

4820

预期性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人)

670

75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5

98

预期性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100

100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1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预期性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围绕“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全力开展就业服务,聚力实施就业援助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进一步强化供需对接,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有效稳定就业总量,进一步扩大就业空间,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努力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及新增城镇及农村劳动力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全面落实省、市有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以产业的优化升级来培育更多的就业增长点,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稳定就业。

二、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动摇,尊重劳动者和企业的市场供求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因素,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连锁经营、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使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

五、不断优化就业结构

以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就业结构升级,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好就业”和“就好业”。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到2025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1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000人。

统筹重点群体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切实聚焦禁捕退捕渔民就业,根据退捕渔民安置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搭建多渠道、多层次就业服务平台,深入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向退役军人推送用工信息、推荐用工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和帮扶,同时加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就业岗位专场招聘,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大政府帮扶力度,帮助残疾人就业与自主创业,完善基层平台建设,设立残疾人专项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向技能型人才转换,充分挖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岗位。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统筹城乡就业。

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一、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简政放权

大力培育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城镇失业失地和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才开拓创新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提高创业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各项创业优惠政策落地。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建立创新创业项目推进机制,组织开展创新创业专家指导服务。

二、培育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现有各类存量资源,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民建民营模式,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创业搭建平台。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完善创业服务机制

健全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新机制,推动全民创业。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孵化基地。以政府资金池撬动、培育、引进一批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

第四节强化职业培训

加大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力度,面向城乡劳动者及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拓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领域、行业和职业工种。完善培训体系,健全职业培训普惠机制、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成果机制、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和培训补贴制度,改善政府购买技能培训服务机制,使辖区的职业技能培训市场投资多元化,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培训补贴资金的投入效用。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体系,加强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载体和能力建设,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全县技能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的管理。严格职业技能鉴定资质审批,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基层考点,建立监考、督导和考评员库。

专栏2 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增加就业岗位。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活动,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统筹做好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就业工作。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进行劳务输出就业,本县工业集中区工业工厂就业、区域项目发展建设就业、能人带动发展就业、公益性就业等就业机会。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援助帮扶力度。

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机制,引导、扶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监管,优化创业环境,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等配套政策措施。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和谐会同

第一节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参保全覆盖

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成立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订具体的全民参保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增强全民参保意识。进一步摸清未参保人员底数,与医保局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社与医保局的数据共享比对,厘清未参保人群底数,精准着力。结合全县统一的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所有的新参保人员在社区、乡镇即可办理参保,并通过网上自助完成缴费,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参保申请,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通过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打通了社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到2025年使社保覆盖率达到96%。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水平调整的机制化和科学性。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为全民参保提供基础支持。鼓励积极参保,持续参保。

第二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发放政策,落实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发放,做到“应缴尽缴”“应发尽发”。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先保后征”。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制定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制定覆盖范围,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

第三节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落实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健全多方监管的组织体系,强化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坚持“一事双岗双审”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行,与公共财政预算有机衔接,推动实现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精算平衡,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拓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健全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专栏3 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工程

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大局,不断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及时调整待遇享受标准。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逐步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力度。深入开展社保数据稽核,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大力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

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和动态调整。做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在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认证服务模式。

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大力优化社保经办数字化环境,强化数据安全管理,推动数据安全与协同共享可控发展,构建智能高效与安全可靠的社保数据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社保领域应用。


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推动创新专业技术人评价机制,以常规评审为主,根据申请人的能力、业绩、贡献,辅助运用破格评审和特别优秀人才评审的方式评价人才。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实现“互联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深入融合,增加乡土人才(本地专家)技能培训,确保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认定公平、公正、高效。深入推进“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动人才引领创新发展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对全县基层专业人才队伍调研,制定会同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积极实施人才培养计划,落实“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加强对全县基层专业人才队伍调研,制定会同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到2025年末,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820人。

第二节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导向,引进园区数据人才,建设工种相对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依托职业中专学校建设一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提升培训、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建立新兴产业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通道。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努力实现由扩大规模、注重质量到质量第一、兼顾数量的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提升服务品质转变。到2025年,高技能人才达到750人。基本形成覆盖全县重点行业、特色行业、支柱产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通过项目带动、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快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探索实行有效的职称制度。单列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建立“定评定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贯通基层社工人才职称评审路径,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突破限额,放宽条件聘评职称。推行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抓好“双定向”“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乡镇专业技术人才“直评、直聘”,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倾斜等制度的落实。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和评价管理,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顺畅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不同地域间有序自由流动。提高基层人才收入保障水平,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强化体现人才智力价值的激励保障机制,创新知识、技术、技能、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探索采取人才期权股权激励方式,收益分配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

专栏4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十四五”期间,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专业职称评审体系,完善多渠道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总量目标。人才总量主要指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十四五”期间人才总量超过9020人,其中党政人才基本持平,保持在1500人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820人,各类经营管理人才1200人,农村实用人才1250人,技能人才150人,社会工作人才100人。

人才结构目标。①学历结构目标。在“十四五”期间人才总量8000人中,其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力争达到100人以上;本科生3600人,占比45%;专科生达到4000人,占比50%。②年龄结构目标。“十四五”期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问题,不是重点调整的范围。但总的目标,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总人数40%,41岁以上的占总人数40%,51岁以上的占20%。③职称结构目标。“十四五”期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保证482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务人才比“十三五”增加12个百分点,即750人左右;中级职务人才比例与“十三五”基本持平,即38.7·%,1867人左右。④专业结构目标。立足全县发展实际,下大力转变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从量变到质变。“十四五”期间,教育除补充自然减员数量外,其中以卫生、农林牧渔业较为突出。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事务、企业经营管理等行业有数量的突破。⑤高新技术、高层次人才目标。高新技术和高层次人才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全县“十四五”期间引进新技术和高层次人才不得少于50人。其具体目标为:力争培养引进5名以上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秀专家,培育20名在省市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力度,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的设置和调整办法,形成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重点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环节。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程序和条件,完善公开招聘各操作环节的具体规定,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类型特点的竞聘、考核办法。按要求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规范奖惩程序和条件,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作用。

推进分类改革和加强人事监督管理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省、市上的统一部署,稳妥做好分类改革后的有关人事管理衔接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保证公平公正。探索理事会等形式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事业单位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积极实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节 顺利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根据中央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文件精神,明确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形成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发展基层公共服务事业提供组织保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部署,积极开展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制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纳入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范围的单位,完成事业单位机构、岗位、人员情况摸底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守工作纪律,强化舆论引导,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顺利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一节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建立与市场相适应、与企业功能相匹配的差异化分配方式。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企业工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适时调整最低工资。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步增加普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的工资

第二节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按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收入的比重。稳慎开展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合理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管理,完善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工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推动各类企业与职工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积极推进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发挥其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矛盾中的作用。

第二节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第三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进“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健全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形成基层互动、上下联动、多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劳动用工、休息休假等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与刑事司法部门共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建立监察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员专业化水平。      全面创建“无欠薪县城”。以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为重点,加快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工资支付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等12项工作任务,初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全县范围内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人员全口径、监管全过程、投诉全清零,确保欠薪比例低、涉案金额小、线索处置快,实现欠薪情况“清存量、遏增量”,力争做到零新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节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全面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落实有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建设领域“两金三制”制度,落实企业的工资支付责任和拖欠清偿责任,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方式。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畅通争议仲裁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

第五节建立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进一步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预防和处理,继续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建立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健全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专栏5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计划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十四五”末,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县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8%;适时在全县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县级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各项软、硬件建设;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100%;仲裁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重点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力争“十四五”末,形成覆盖城乡、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监察执法信息和监控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力争达到100%。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围绕信息化、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条件,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健全覆盖城乡、普惠可及、保障公平、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

第一节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落实推进“五型双一流”创建政策,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公共服务的要求,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应用为支撑,加快健全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一即式服务,完善拓展服务功能,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全程信息化应用。进一步优化基层平台布局,增设服务网点,促进服务重心向基层倾斜。健全人社网站、12333综合咨询热线、社会保障卡为标志的一网、一号、一卡的一体化、全方位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

构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加强三级(县、乡镇(街道办)、村(社区))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就业工作基层网络建设,将原村级人力资源协管员(劳务经纪人)与村级社保协理员职能合并,组建村级人社协理员队伍。在村干部和村务专干中选聘了243名熟悉电脑操作、热心公正的同志任村级人社协理员,同时出台了村级人社协理员相关管理办法,打造了一支可靠的基层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经办队伍搭建人才服务平台,为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提供网上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自助查询等综合服务,为城乡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和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服务,促进人力资源供求双方相互选择、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系统向级集中,信息网络向县、乡镇(街道办)延伸,实现县、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级网络贯通。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核心平台为依托,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核心业务经办及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应用加快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系统建设,提高业务协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公共就业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等业务中的广泛应用,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加强系统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推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巩固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成果,有效防止失业返贫、因贫断保,促进稳定脱贫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支持政策措施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新推动线上和线下培训的高效融合,扩大培训补贴项目,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吸引力优先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就、无力脱贫”的劳动力就业,加大对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政策扶持,通过举办创业培训班,切实提高劳动者创业技能。巩固扩大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精准实施农民和农民工扩面续保,对失业农民工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强化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加强党的建设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各项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对照“四个意识”、紧盯“三大问题”,深入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确保规划落实提供根本保证。

第二节推进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营造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良好环境。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中小微企业行动。

强化财政保障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的实施,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

加强统计监测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体制,畅通数据采集渠道,建立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

做好宣传引导和科研支撑

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大力宣传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建立完善舆情应急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加强基层宣传工作,畅通基层宣传渠道。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全媒体宣传新格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理论的应用研究,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让社会保障服务更加贴心暖心。

强化规划实施

推行“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实现人社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健全规划实施监督,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