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5 14:49 信息来源: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4日至9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1月2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从4个方面指出了17个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条整改工作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完全认同并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精神,全面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党组织书记段勇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督办、逐项销号。党组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全局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截至2026年2月19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具体问题,我局细化分解成31个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8个,阶段性完成整改3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含整改完成事项和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问题1:上轮巡察指出“林城、青朗、连山三个湿地保护站无人,相关工作无法开展”。对此问题,湿地管理局党组整改时虽然下文任命了三个保护站站长,但3名站长没有到站开展相关工作。三个站徒有虚名,无办公设施,无办公迹象,连山站办公室已被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占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党组通过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与县委编办对接,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形成撤销林城、青朗、连山三个保护站的决议,并完成了请示报告。目前正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县委编办对接注销手续。
(二)反馈问题: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2:上轮县委巡察指出“考勤签到流于形式”的问题仍没有整改落实到位。制度化建设滞后,日常管理松散,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没有统计,没有制定考勤问责制度。2025年7月18日下午5点巡察组实地督查,发现7月1日以来的签到册仍挂在办公室门口,可随时填写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办公室抓实干部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坚决杜绝补签、代签现象,做好日常考勤统计,考勤情况按月公示,考勤情况做到公开透明;考勤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评议,奖惩机制落地见效,干部职工作风持续向好。
(三)反馈问题: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问题3:2024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立项争资工作任务5万元,完成为0,没有完成目标任务;2024年全县绩效考核排名靠后,在全县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暨“项目建设年”活动讲评、2024年年度考核总结点评会议中被作表态发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2025年完成争资金额20万元。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领会国家湿地有关项目申报政策,按要求做好项目包装申报,2025年完成项目包装任务31个,申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800万元、省级林业资金项目200万元,完成“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项目谋划3500万元。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良好。
(四)反馈问题: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
问题4.在平衡湿地保护与发展关系,主动谋划推进工作上不到位。湿地公园建设发展思路不明晰,党组对会同渠水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利用及开发等深入思考不够,没有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也没有制定湿地公园的具体管理计划和规章制度,对每年工作开展的任务、目标没有结合县委“1354”工程要求进行具体清晰的规划。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增强全体人员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我县“1354”工程要求,谋划包装了2026年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和科普宣教阵地建设项目2个,并列入省局项目库。《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目前已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数据复核工作,待批复下达后立即启动总规修编。
问题5:湿地保护管理不到位。巡察组实地调查发现,大桥湿地文化村环境卫生较差、杂草丛生,一些河段水面漂浮泡沫、塑料包装袋等白色垃圾,老青朗乡政府门口河域内有倒入渣土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园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聘请了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加强对大桥文化村和长田柳树坪广场的日常保洁和杂草的清除;二是联合公园沿线乡镇、村组对重点河道针对河面存在的漂浮物、乱倒渣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有效地改善了公园内环境卫生。
问题6:防范风险工作有差距。管理局成立以来,没有制定完善的山林火灾、水污染等危害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也没有开展过相关演练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完成了我局山林火灾、水污染等危害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并补充了相关物资和工具,按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每年至少2次应急演练。
(五)反馈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够深入。
问题7:学习内容较为单一,一些必学内容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如《中央八项规定从制定到实施的重要节点》《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没有集中学习,学习的过程中党员未开展过学习研讨,学习教育不深不透;查摆问题停留于表面,剖析不深刻,没有做到见人见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12月2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从制定到实施的重要节点》《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等必需内容进行集中补学,采用“领学+研讨+微党课”“线上+线下”等深度学习模式。二是压实责任,整改领导小组分别于12月3日、2月13日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对问题进行了查摆,做到了剖析深刻,做到见人见事。
(六)反馈问题:为民服务理念落实不到位。
问题8.回应群众诉求不够严谨,回复事项落实不到位。大桥文化村群众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网络反映要求修建公共厕所,管理局当时回应称“公共厕所在第二期工程项目中有规划。现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建设大桥村鹰咀岩自然团寨污水处理厂,待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会安排公共厕所配套设施建设。"2025年5月6日群众再次在网络上反映“会同县渠水湿地公园缺一个公共厕所”的问题。该问题到现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民生诉求响应机制,对诉求事项建立了台账,形成受理、转办、反馈、评价等闭环管理;二是2025年11月20日已向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与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进行了对接;三是根据公园实际情况,计划修建临时性公厕,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解决无厕所问题。
(七)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问题9:2021年以来年初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年末无总结;“风腐”集中整治工作至今无部署安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标上级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督导工作推进情况,查漏补缺,规范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二是高度重视“风腐一体”整治工作,常态化落实专项整治部署要求。三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廉政的片面思想,持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
问题10: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干部职工之间没有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2025年廉政谈话记录时间顺序错位,5月、4月的谈话记录出现在6月份谈话记录之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段勇斌按规定补充完成了2025年同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对记录时间顺序错位地进行了纠正。今后班子成员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八)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11:未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原则,一把手审批财务现象时有出现单位一把手审批财务现象时有出现。如2024年4月8日主要领导审批支付工会行政补助50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2月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财务审批严格执行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自反馈以来未出现过类似情况。
问题12:白条入账。如2024年4月8日使用非有效票据支付工会经费5000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于12月3日分别对财务室刘燕、杨德花和工会出纳杨海霞三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明财经制度;2025年10月,经总工会开具票据进行了入账。
问题13:附件缺失。2021年12月3日支付租船费300元,无租船协议;2024年12月17日支付干部职工外出培训费1700元,无外出审批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外出培训、车船租赁审批报销制度,对所缺失的附件已补充齐全。自反馈以来未出现此类情况。
(九)反馈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部分挪作他用。
问题14:2023年10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从退捕禁捕专项资金中支付驻村工作经费1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控,紧盯财务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筑牢财务制度执行防线,杜绝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专业业务培训,补齐业务短板、提升实操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自反馈以来,未出现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
(十)反馈问题: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问题15: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过少,2020年1月以来,派驻纪检组组长仅参加1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干部职工分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从即日起,坚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列席会议;二是严格执行《会同县“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提级监督制度(试行)》及派驻纪检组工作提示,做好重大事项事前报备、事后备案。
(十一)反馈问题:单位纪检组日常监管有盲区。
问题16:对干部职工工作考勤督促流于形式,对日常工作未开展有效监督,无日常监督台账资料。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湿地公园管理局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监督台账,并将监督情况按月进行公示,2025年将干部职工考勤考核结果运用到年终绩效考核中。
问题17: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台账资料。如党组成员熊某岳父2025年年初去世,李某妻子2024年10月去世举行葬礼均没有向纪检组报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湿地公园管理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台账,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熊建军、李清已按规定向纪检组补报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十二)反馈问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问题18:非党组班子成员刘某参与党组会议研究人事问题并表态,如2024年3月21日党组会议研究任聘八级职员杨某、9月14日党组会议研究杨某转岗事项,非党组成员刘某均参会并表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2025年12月10日党组会议上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文件,规范会议程序,自反馈问题后没有类似情况的发生。
问题19:有的重大事项决而不议或未经班子集体讨论。如2023年3月23日党组会议未经商议就决定支付监控系统网络维修费18000元;2024年4月18日,党组会议讨论给所有干部职工购买职工人身意外保险,未经商议直接决定购买相关保险;2025年3月3日下文的“关于杨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12月10日党组会议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文件,规范会议程序,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二是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每名党组成员必须在职责范围内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对杨某的职务任免在2025年12月10日局党组会上进行了研究,并重新下发了任免通知。
(十三)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实。
问题20:日常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工作存在较多漏洞。如2023年党组会议出现补写现象,2月10日会议记录写在1月28日和2月6日会议记录前面;2025年3月3日干部职工会议中,参会人数为8人,但在民主测评表时发出测评票9张;2025年5月27日党组会议研究经费开支时记录不全,记录中没有费用金额。制定的“双述双评”制度内容中出现“镇党委”“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表述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纠错整改,立即修订“双述双评”制度,删除错误的“镇党委”“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不符表述,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制度内容,完成制度重新校对、印制。二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明确所有会议记录必须当日记录、整理和校核,杜绝事后补写、错写、时序混乱;会议测评、投票统计实行双人核对、当场签字确认,确保人数、票数精准无误;涉及经费的会议记录,必须完整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十四)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问题21: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存在党组织会议未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过于简略且不规范,同一记录人笔迹明显不同等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对基层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组织生活开展等基础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明确了唐永厚为党支部会议专职记录员,杜绝多人交替随意记录、临时补记等问题。三是建立审核制度,每次党组织会议结束后,及时核对记录内容、字迹规范、要素完整性,对不符合规范的记录当场整改、重新完善,从源头杜绝记录不规范、笔迹不一致、内容简略等问题。
问题2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大会、党课开展未达到规定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均没有达到一年4次党员大会的要求,党支部书记2025年上半年未上党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党课开展按规定执行;党支部书记在7月30日党员大会上作了“深学细悟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转作风”的专题授课。
(十五)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23:组织生活会开展自评与互评未全覆盖,且缺乏“辣味”。2022年2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中8人参会,只有4名党员开展自评与互评;党员未能结合自身岗位实际开展批评,自评与互评缺乏“辣味”、未见人见事,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12月12日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申组织生活会程序标准和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要求。二是2026年度组织生活会应参会党员7人,实到7人,全员进行了自评和互评,做到了参会人员全覆盖、无遗漏。会上全体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日常履职、作风纪律、工作短板深入查摆问题,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掩短板,相互批评直指不足、坦诚务实,立足岗位实际摆事例、找差距、提建议。切实增强了批评针对性、实质性,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问题24: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均未制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表,活动开展缺乏明确规划与指引;2022、2024年多次出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记录空白现象,还有个别月份未开展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将主题党日活动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定了2026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表,并按活动安排严格执行。
问题25:个别党员未按年度制定公开承诺。如2025年党员公开承诺公示栏刘某公开承诺是2024年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刘剑波已制定完成了2025年党员年度公开承诺。2025年12月12日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年度公开承诺完成时间作出了明确要求,2026年7名党员全部按时完成了公开承诺。
(十六)反馈问题:党建活动违反规定租用车辆。
问题26:2023年全体党员前往麻阳滕代远纪念馆开展“七一”党建活动,租用了5座小轿车2辆,违反了《怀化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的党建活动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的规定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怀化市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从源头审批到事后监督全流程规范,明确租车情形、审批流程、费用标准,自反馈问题以来没有类似情况的发生。
(十七)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27:未执行回避制度,2023年4月26日党组会议讨论杨某、刘某同志职级晋升,杨某本人未回避并做会议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12月1日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等规定并严格执行,反馈后党组会议遇到同类问题做到了该回避的坚决回避。
问题28:考核不规范。唐某于2022年12月受到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度考核评为基本合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选人用人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1月5日通过跟驻村办对接,完成了对唐永厚同志2022年考核结果的纠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6个问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整改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严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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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会同渠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党组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