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机关党政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信息、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务车辆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及规范性文件拟制;牵头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预算编制、报批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督执行;制定有关行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税控联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非税收入解缴。
负责全局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系统内行业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全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承办全局春运工作。
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负责拟定城乡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指导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行政职能;指导监督执法大队履行公路路政等行政职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道路运输物流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以及重大事项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普法学习及行政执法证件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和梳理;负责全局行政审批,指导交通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和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审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公路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负责拟定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定额和造价控制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牵头负责公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测和公路应急处罚等职责。
负责局机关干部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交通行业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交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智力引进工作;指导交通系统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
2、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监督管理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除国省道外)、水路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建设工程监理、造价控制、试验、检测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以及质量造价争议的调解和仲裁;负责公路、桥梁、渡口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交通行业的安全管理。
4、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搬运装卸、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负责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检验、登记发证、船员培训、考核、水上安全管理。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7、制订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本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8、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基层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