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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15:58 信息来源: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会同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

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2


一、园区概况

二、环境管理情况

2.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1.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1.2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2.2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2.3水环境管理

2.3.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3.2涉水企业管理

2.3.3双源地下水建设及监测情况

2.3.4黑臭水体整治

2.4大气环境管理

2.4.1 园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4.2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

2.4.3 园区环境质量状况

2.5土壤环境管理

2.6固体废物管理

2.7声环境管理

2.8投诉管理

2.9园区信用评价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3.1工作成效

3.2主要措施做法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4.1环境风险问题

4.2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4.3园区内部分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时间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园区概况

会同产业开发区位于怀化市会同县,2012年被确定为省级产业开发区(湘发改地区〔2012〕2047号),包括连山工业园和水坪溪林业现代产业园两个片区。2018年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等14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457号),核定会同产业开发区调出36.98公顷,调区后园区总面积为170.89公顷,其中,区块一28.06公顷,区块二142.83公顷。

20121月,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对连山工业园环评予以了批复(湘环评〔2012〕14号),产业定位以竹木精深加工(不包括造纸)、矿产品精深加工(重晶石、硅石、锰矿加工)及下游产品加工、建筑材料、机械制造(不含电镀)等产业为主;20138月,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对会同林业产业园环评予以了批复(湘环评〔2013〕193号),产业定位以林业产品为主的集研发、加工、展销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林业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非木材林产品的培育与采集、林业专业技术服务、木材加工及木制产品制造,以木、竹、藤、棕、苇为原料的产品加工制造,以其他非木材林产品为原料的产品加工制造等。20208月,获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会同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34)。

2025年,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湘工信产业集聚〔20256号),会同产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特色产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

从经济数据来看,2025年开发区实现工业产值26.1亿元;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3.28亿元,同比增长24.8%;规模以上工业产值26.1亿元,同比增长14.53%;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13.34亿元,同比增长6.5%;主导产业营业收入10.97亿元,同比增长21.24%;上缴税金2.34亿元,同比增长12%,亩均税收达到12.5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同比增长30%

根据表1-1统计得到入园企业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会同产业开发区共有企业68家(含拟入园17家),已入园企业(运行+停产+在建+代管)共计51家,有20家企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情况汇总见表2.3-10,相关总结如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

凡入园的建设项目,均以“先评价,后建设”为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开发区所有已建、在建项目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有31家(其中2家为登记管理),已全部办理环评手续,完成率100%,园区对该制度的执行监督是到位的。

2)“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园区内需要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的企业有29家,已投入生产运行的企业均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共有19家企业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因正在建设而尚未完成验收的企业10家,将在正式投产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3)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园区内需要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的企业有34家,其中重点管理2家,简化管理10家,登记管理22家。已执行排污许可制度的企业有29家,其余5家企业由于正在建设中尚未取得排污许可手续,其中简化管理2家,登记管理3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园区内需要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手续的企业有28家,已投入生产运行的企业均已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共计18家。因正在建设而尚未完成的企业10家,将在正式投产前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手续。

5)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园区无企业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中,亦无企业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1开发区企业环保执行情况汇总表

序号

片区

企业名称

行业

环评情况

验收情况

应急预案

排污许可

运行情况

1

连山工业园

湖南享同实业有限公司

C1922皮箱、包(袋)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登记管理91431225MABWW6R25U001Z

运行

2

湖南享富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怀会环评〔20238

已验收

无需办理

登记管理91431225MAC9G17T9Y001X

运行

3

湖南同征拉链有限公司

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4

湖南同泰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5

湖南同玮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6

湖南同贤智能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怀会环评〔20241

未验收

未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CE9ABG93002Y

建设中

7

湖南同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8

湖南同丹新材料有限公司

C1922皮箱、包(袋)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9

湖南同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已办理

未验收

未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D8R98U6F001W

建设中

10

湖南同能拉链有限公司

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11

湖南同烨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12

湖南同友喷漆加工有限公司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怀会环评〔202413

未验收

未备案

建设中

建设中

13

湖南同旬纺织品有限公司

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14

湖南同建拉链有限公司

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15

湖南会帆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C1922皮箱、包(袋)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16

湖南亿诚拉链有限公司

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17

湖南同奥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C3389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18

湖南同港科技有限公司

C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

怀环评〔202425

未验收

未备案

建设中

建设中

19

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

C3140铁合金冶炼

怀环审〔202059

已验收

已备案

重点管理914312256985980073001P

停产

20

湖南金飞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怀环会审〔20219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4T3X6UOE001X

运行

21

会同鑫汇冶炼有限公司

C3218硅冶炼

怀环审〔200719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7APLKL17001Y

停产

22

湖南省博丰源花纸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会环表〔20199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MA4Q98RL2T001Q

运行

23

会同县宇泰沙石有限公司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怀环会审〔202110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4T52D49N001Y

运行

24

会同东星建材有限公司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怀环会审〔20207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57430947x9002Y

运行

25

会同县凯润建材有限公司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会环表〔20197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MA4PYAD61K001W

运行

26

会同县峰铧轩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C1819其他机织服装制造

登记表,备案号:202043122500000013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登记管理914312253384238365001W

运行

27

怀化燕华包装有限公司

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会环环评〔202208

未验收

未备案

建设中

建设中

28

湖南俊达箱包有限公司

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29

会同县佳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30

会同县龙凤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C1923皮手套及皮装饰制品制造

怀环审〔202064

未验收

未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3447019788001X

建设中

31

怀化市健霆竹业有限公司

C2041竹制品制造

怀环审〔2018117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4P8ELC01001Y

运行

32

湖南豪源科技有限公司

C2032木门窗制造

怀环会审〔20239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MA4LYTR50F001W

运行

33

会同县鸿旺玻璃有限公司

C3051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怀环会审〔20202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09501253XR001Q

运行

34

湖南裕鸿玻璃有限公司

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35

会同县广业建材有限公司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怀环会审〔20201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4P8EBGXU001Y

运行

36

会同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1329其他饲料加工

怀会环评〔20225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BQYRRW3Y001X

运行

37

湖南融憬竹业发展有限公司

C2041竹制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38

湖南融璟竹材科技有限公司

C2041竹制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39

湖南大庄竹业有限公司

C2041竹制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40

湖南合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2041竹制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41

湖南同琪纺织品有限公司

C1789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42

林业产业园

湖南引卓恩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登记管理91431225MAC1D1P963001W

运行

43

湖南省引卓恩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登记表,备案号:202043122500000031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登记管理91431225MA4R7JY800001Y

运行

44

湖南省军蓝一航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45

湖南省蓝鲲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46

湖南金熙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怀环会审〔202027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MA4QJPU6XD001Y

运行

47

湖南立荣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48

湖南鑫吉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49

湖南博嘉魔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1399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

怀环审〔2017207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089711983N001P

运行

50

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C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怀环审〔202056

未验收

未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4LGGHE7C001X

建设中

51

湖南旺弘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C1519其他酒制造

怀环审〔2020113

未验收

未备案

建设中

建设中

52

湖南口口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C1311稻谷加工

怀会环评〔20243

未验收

未备案

建设中

建设中

53

会同县木叶山兔业有限公司

C1351牲畜屠宰

怀环审〔202063

未验收

未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325719275T001Z

建设中

54

会同金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会环表〔202001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1431225MA4PRA6P40001U

运行

55

湖南新有爱农业有限公司

C1399农副食品加工

会环表〔20198

已验收

已备案

登记管理91431225MA4L3P7W4N001X

运行

56

会同县湘桂米粉食品有限公司

C1431米、面制品制造

会环表〔20203

已验收

已备案

简化管理92431225MA4L91FD7A001U

运行

57

湖南九境堂中药材有限公司

C2730中药饮片加工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58

湖南康仟家家居有限公司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59

湖南安倩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60

湖南巨特科技有限公司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无需办理

运行

61

湖南沃朗科技有限公司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2

湖南星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2730中药饮片加工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3

会同家源尚壬茶叶有限公司

C1530精制茶加工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4

湖南棱枫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C5154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5

会同星玥电子有限公司

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6

湖南贝宝家潮流玩具有限公司

C2456其他玩具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7

湖南德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C1441乳制品制造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拟入园

68

会同县金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C7721水污染治理

怀环审〔201850

已验收

已备案

重点管理91431225MA4LN25578001R

运行


根据《会同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及湘环评函〔202034号,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54.75t/a,氨氮5.47t/a,二氧化硫329t/a,氮氧化物141t/a

园区2025年度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781t/a、氨氮0.143t/a总磷0.043t/a;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3.539t/a氮氧化物8.731t/a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园区2025度共产生一般工业固废13023t/a危险固废68t/a

园区2025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1-2

1-2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单位:t/a

项目

主要大气污染物

主要水污染物

固体废物

污染物排放量t/a

污染物排放量t/a

产生量t/a

SO2

NOx

颗粒物

VOCs

COD

NH3-N

总磷

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

合计

3.539

8.731

16.814

14.547

3.781

0.143

0.043

13023

68

二、环境管理情况

2.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1.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1110月,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会同县连山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19日取得了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文,批复文号为湘环[2012]14号。

20135月,由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湖南林业(会同)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82日取得了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文,批复文号为湘环[2013]193号。

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673号)和《关于开展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8]33号)等文件精神,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会同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01016日取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批文,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20]34号。

会同产业开发区两个分园区环评批复的环保措施要求包括产业准入、大气与水污染控制、固废处置及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对照原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及现状建设落实情况,列出各园区的环保措施变化情况见下表:

2.1-1 连山工业园湘环评[2012]14文要点及其执行情况一览表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园区落实及变化情况

是否落实

1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园区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区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园区自东向西依次布置居住、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园区下风向南面布置三类工业用地,在三类工业用地周围及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园区边缘做好绿化隔离。园区居住用地仅为入园企业提供配套生活服务,不作为园区拆迁安置和商品房开发等用途。

园区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化。三类工业用地布置在园区下风向,三类工业用地周边及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园区边缘设有绿化隔离。园区居住用地仅为入园企业提供配套生活服务,作为职工宿舍,未作为园区拆迁安置和商品房开发等用途。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会同县工业园准入与限制行业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按具体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加强对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落实三同时管理要求。

园区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管委会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会同县工业园准入与限制行业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企业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已落实三同时管理要求。

已落实

3

工业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按环评报告书建议要求优化污水处理厂相关设计方案,污水处理厂具体选址、规模、处理工艺、排水路径等必须另行环评确定;鉴于园区自然纳水区域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区段,污水处理厂应修建排水专管排至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河段。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前,园区必须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并对已投产企业外排废水排放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控制,减少对渠水及邻近农灌渠的水质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园区各企业单位废水经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管网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污管网随园区开发及道路建设同步进行,目前区域雨污管网均已建成;规划调整后,连山工业园内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已建设部分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园区污水经收集输送至林业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渠水,排放口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园区污水处理厂2018建成,园区各企业单位生产生活                                                                                                                                                                                                                                                                                                                                                                                                         废水经自行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由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已落实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园区严格禁止高硫煤、劣质煤的使用,管委会应做好园区内低硫煤的统一调配和供应,保障企业用煤含硫量小于1%;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燃煤大气污染。加强企业管理,对锅炉等所有燃煤设备必须配套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不利影响。

目前园内已无燃煤锅炉,主要使用电、生物质及燃气锅炉供热;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可做到达标排放;园区内企业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减少了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之间设置了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了不利影响。

已落实

5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内设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点,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可综合利用的外均可放置于收集点,由园区定期清运。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入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未发生二次污染

已落实

6

工业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设立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且已备案。

已落实

7

按园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由于园区核准范围的缩减,部分居民区已不在园区范围内,根据园区管委会提供的资料,园区拆迁情况如下:林业产业园:林业产业园拆迁涉及大桥村老林团2个居民小组共计35户居民,安置于林业产业园东侧大桥安置区。连山工业园:连山工业园拆迁安置仅涉及连山村2户居民,涉及人口8人,已对这2户需拆迁的居民按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依法补偿到位,居民已自行搬迁。

拆迁安置的居民得到及时、妥善安置,未因拆迁安置问题影响产业开发区的发展进程。

后续若涉及拆迁,园区将统筹制定相应的拆迁安置方案,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的出现。

已落实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和树木;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渠水、水塘及农灌渠的污染。

园区已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保留有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化和树木;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了围挡、护坡等措施,施工建设未对渠水、水塘及农灌渠造成污染

已落实

2.1-2林业产业园湘环评[2013]193号文要点及其执行情况一览表

序号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

园区落实及变化情况

是否落实

1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园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产业园内部各功能组团及产业园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控制在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产业园内工业区与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各功能区之间采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进行隔离,工业园与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设有缓冲隔离带。园区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较好。

已落实

2

严格执行产业园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园区内限制引进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禁止排放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废水的企业和项目入园。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园准入行业与限制行业类型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规划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按环评要求进行调整,确保产业园内建设项目总体满足地方环保管理要求。

园区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入园企业符合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以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未引进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未引进涉及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废水的企业。管委会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会同县工业园准入与限制行业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企业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已落实三同时管理要求。

已落实

3

落实产业园水污染控制措施。产业园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做好区域相应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报告书要求在本园区内建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兼顾会同连山工业园污水合并处理要求,连山工业园污水设专管收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渠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具体选址、处理工艺、规模等另行环评确定。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成前,园区限制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并对已投产企业废水排放严格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控制管理。

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污管网随园区开发及道路建设同步进行,目前已建成区域雨污管网均已建成;林业产业园内污水集中处理厂目前已投运,处理林业产业园及连山工业园两个片区的废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已落实

4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管委会应统一协调园区内低硫煤的稳定供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园区内不得新建4/时以下燃煤锅炉。根据园区产业特点,将园区生产加工产生的竹木废料等作为生物质能源替代燃煤综合利用。建立园区清洁生产管理考核机制,对各企业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入园企业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相互干扰。

目前园内已无燃煤锅炉,主要使用生物质及燃气锅炉供热;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均已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可做到达标排放;园区内企业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减少了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之间设置了合理的间隔距离,避免了不利影响。

已落实

5

做好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严防二次污染。

园区内设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点,园区内各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放置于收集点,由园区定期清运。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入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

已落实

6

园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设立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且已备案。

已落实

7

按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林业产业园拆迁涉及大桥村老林团2个居民小组共计35户居民,安置于林业产业园东侧大桥安置区。园区制定了相应的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未发生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的问题。

已落实

8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园区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园区已做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建设未对渠水、水塘及农灌渠造成污染

已落实

2.1-3 跟踪评价及审查意见中调整建议和采纳执行情况表

序号

跟踪评价建议

采纳情况

落实情况

1

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由于林业产业园区靠近城区且开发力度有限,园区零星分布未搬迁的居民形成园中村,存在工业用地上建设了居住区的情况连山工业园靠近三类工业用地块已建设安置小区,存在工业生产对安置区的不利影响。园区须尽快按规定程序开展规划调整工作,通过优化空间布局、用地性质调整、引导产业集中、严格控规、逐步搬迁等措施因地制宜地调整园区产业布局,最大程度地避免对邻近集中居住区的不良环境影响。

采纳。会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会同工业集中区连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并纳入了会同县国土空间规划修编,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

已落实

2

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规划调整须符合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连山工业园现有三类工业用地不新扩,不新引进污染严重的三类工业。

采纳。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三线一单管控等要求落实。连山工业园现有三类工业用地新扩,引进污染严重的三类工业。

已落实

3

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各园区雨污分流管网的建设,加强管网巡查维护,防止污水管网破损造成污水泄漏污染饮用水源,做好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排口的合规手续。各园区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管网建设未完成、生产废水未接管之前,相关区域新建涉废水排放的项目不得投产。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对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废气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及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管,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固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抓好企业环保手续的完善。

采纳。园区雨污分流管网已建设完成,管网进行定期巡查维护,未发生污水管网破损造成污水泄漏污染饮用水源的情况;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已于202012月取得了污水处理厂入河口设置的批复(怀环会审[2020]06号)。园区已全面实施雨污分流,连山工业园和林业产业园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内生产企业均使用清洁能源。园区内排污企业大气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按跟踪评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重点抓好企业环保手续的完善。

已落实

4

完善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园区应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及投诉较多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定期对东星建材企业下风向的安置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采纳。园区严格按照跟踪评价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加强对园区重点排放企业及投诉较多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定期对东星建材企业下风向的安置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已落实

5

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采纳。园区将加强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20228完成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并备案,备案编号431225-2022-053-G2022年园区完善了风险源数据台账并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度;

202512月,再次进行了修编备案编号431225-2025-074-G202510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已落实

6

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居民区。连山工业园西南边界临近安置区,应充分考虑临近工业的大气及噪声污染,通过优化用地布局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紧临安置区的区域仅布置一类工业,按《报告书》要求在环境敏感目标与气型污染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连山工业园区内修建安置贫困户的住房存在污染隐患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林业产业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园区未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居民区;会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完成了《会同工业集中区连山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紧临安置区的区域仅布置一类工业,按《报告书》要求在环境敏感目标与气型污染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202010已完成连山工业园区内修建安置贫困户的住房存在污染隐患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林业产业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东星建材通过技改后,通过合理平面布局,并在靠近安置小区那一侧加高了围墙,与易地扶贫安置小区之间有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在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

已落实

7

做好园区后续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后续开发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园区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取得湖南省水利厅关于会同产业开发区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的批复,并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已落实


2.1.2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2.2-1区域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频次

落实情况

空气环境

与本评价空气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相同

常规因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

特征因子:TVOC、氨、硫化氢等。

1/

已落实

地表水环境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氰化物、铜、镉、铁、砷、锌、铅、汞、六价铬、锰等。

1/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

声环境

与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相同(随着园区开发程度增加,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调整监测点位)

等效连续A声级LeqA

1/

土壤

与本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相同

pH值、总铬、铅、镉、汞、砷、铜、锌、镍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有机物监测因子

1/

地下水

与本评价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相同

pH、耗氧量(CODMn法)、硫酸盐、硝酸盐、氨氮、总大肠菌群、六价铬、汞、镉、锰、铅、锌、铁、砷、铜、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等。

1/


环境空气:会同产业开发区于2020年建设了一个空气小微站,位于连山标准厂房楼顶,用于实时监测园区大气环境质量,主要监测为COSO2NO2O3PM2.5PM10气象五参数,监测数据能稳定上传怀化市环境监测信息平台。2025年度,园区环境空气达标率100%

地表水:根据怀化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5年度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最近的青石桥断面水质满足GB3838-2002Ⅲ类标准

根据园区年度自行监测方案,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园区2025年度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噪声均满足相应的质量标准要求

监测结果总结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2025年进行了一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点位10个,连续监测7天,检测点中SO2NO2PM10TSP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VOC、氯化氢、氨气、硫化氢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2025年每季度进行了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断面13个,渠水、广坪河各河流均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2025年进行了一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7个。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连山工业园和林业产业园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环境噪声:2025年进行了一次环境噪声质量监测,监测点位10个,连续监测2天,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连山工业园和林业产业园检测点的声环境检测结果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2025年进行了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7个。根据监测结果显示:

连山工业园检测点T1T2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铜、总铬、总锌、总镍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工业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检测点T3T4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铜、总铬、总锌、总镍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要求。

林业产业园检测点T7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铜、总铬、总锌、总镍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工业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检测点T5T6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铜、总铬、总锌、总镍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要求。

2.3水环境管理

2.3.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已开发区域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会同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2025年实际处理规模835.74m3/d,工艺采用:预处理→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A2/O+MBR膜→紫外消毒;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排口安装有COD、氨氮、pH、总氮、总磷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2.3.2涉水企业管理

园区共有46家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污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有2家企业(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会同鑫汇冶炼有限公司)停产,废水不外排。

园区2025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781t/a,氨氮:0.143t/a,总磷:0.043t/a,园区内相关企业均无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放。

2.3.3双源地下水建设及监测情况

园区范围内地表水为渠水、广坪河,地下水为园区范围内及周边500m潜水层,根据“双源”地下水定义标准,园区无“双源”地下水监测需求及设施。近年来,园区周边未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

2.3.4黑臭水体整治

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收集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未涉及黑臭水体。

2.4大气环境管理

2.4.1 园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5个(其中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会同鑫汇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度停产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3.519t/a、氮氧化物8.931t/a、颗粒物16.814t/aVOCs14.547t/a

2.4.2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

园区已于2020年建成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1座,安装在连山工业园标准厂房楼顶,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持续监测,检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五参数,目前运行正常,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4-1 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小微站

2.4-3  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

序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达标率

1

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SO2NO2PM10PM2.5COO3

实时监测

100%

2.4.3 园区环境质量状况

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会同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布置10个监测点位,检测点中SO2NO2PM10TSP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TVOC、氯化氢、氨气、硫化氢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标准

2.5土壤环境管理

会同产业开发区内不涉及污染地块,不涉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

2025年度,会同产业开发区在园区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土壤环境进行了全方面的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园区内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周边农田土壤监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6固体废物管理

2025年度,会同产业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0个,产生量为13023t/a,园区暂无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处置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大多可作为原料回用至工艺生产中,剩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园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0个,产生量68t/a,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7声环境管理

2025年度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长沙瑾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会同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声环境监测,连山工业园和林业产业园检测点的声环境检测结果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要求。

2.7-1  声环境自行监测结果    单位dBA

区块

监测点位名称

时段

2025410

2025411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连山工业园

朗木村居民点

昼间

54

55

60

达标

夜间

45

44

50

达标

洞头村居民点

昼间

53

55

60

达标

夜间

45

43

50

达标

沈家湾(堡子脚)居民点

昼间

56

54

60

达标

夜间

45

45

50

达标

杜家团居民点

昼间

54

52

60

达标

夜间

45

43

50

达标

寨脚园居民点

昼间

56

54

60

达标

夜间

47

45

50

达标

会同产业开发区易地扶贫安置小区

昼间

55

57

60

达标

夜间

43

45

50

达标

林业产业园

大桥村7组居民点(老林团

昼间

53

54

60

达标

夜间

44

42

50

达标

会同科技创新基地宿舍老林团

昼间

55

53

60

达标

夜间

42

42

50

达标

渡头村678居民点

昼间

55

55

60

达标

夜间

40

46

50

达标

渡头村45组居民

昼间

55

54

60

达标

夜间

46

42

50

达标

2.8投诉管理

2025年度,会同产业开发区未收到和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问题。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3.1工作成效

1)环保服务进一步深化。参与园区内项目实地考察,为入园企业提供选址优化、审批办理、排污许可、环保管理等链条式、全方位指导。

2)督促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申报,初步建立了统一公平、监管固定污染源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和严格监管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2022完成了园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并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小微站数据的接入,获得省厅分发的密钥后完成了数据回流对接、调试、数据上传、验收资料上报等工作。2025年经过运维,工业园环保数据平台平稳运营,数据及时更新,并及时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完善了平台性能。

3.2主要措施做法

1、加强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指导园区企业设立环保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调整管理体系,从而搭建起企业主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环保专干直接负责的企业污染防治队伍。坚持管网巡查制度,定期查找管网问题,强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全年对园区管网进行地毯式巡查,确保园区废水全收集、全处理。

2、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手续是否齐全、排放是否达标等,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配合管理部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系统化管理。园区2025年度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3、统筹兼顾、环境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工业园区管理的新思想,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对发展空间和产业准入进行严格管控。形成规范化环境准入管理机制,切实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委托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对园区进行管理,主要包括环保督查、巡查、入驻项目预审核、项目的执法检查等。

4、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园区夯实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将风险防范纳入常态化管理,园区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敦促及时企业就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微型空气监控站实时监测并数据联网,通过怀化市大气污染应急检查APP可以随时查询工业园空气质量情况,此举为园区空气质量预警提供了可靠保证;园区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分别对污水处理站和污水在线监控进行运营监管,同时规范管理制度,对水质、水量、污泥量、耗电量等各项工作做好管理台账,安排专职人员进行24小时维护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5、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化解矛盾不过夜”原则,及时处理环境投诉,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企矛盾,既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也保护企业合法生产权力,坚决抵制假借环境问题谋求不当利益现象,维护企业正常秩序。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4.1环境风险问题

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尚不全面,对区内主要风险源的情况掌握还不够细致;入园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不高;企业与产业开发区应急体系衔接不紧密。

4.2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1)供电:现阶段园区供电系统基本能满足入园企业工业用电,部分新进企业根据自身用电需求自建变电箱

2)供气、供热:受园区地块开发程度限制,目前园区生产、生活用能以电、液化石油气为主。无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的计划,无集中供热规划。

3)环卫:目前园区尚未建成垃圾中转站,所有生活垃圾都是由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后送至会同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4.3园区内部分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时间滞后

2025年,由于部分企业受到资金制约等因素的影响,相应的环保措施建设缓慢,部分入园企业办理验收、应急预案滞后;部分企业一直未进行生产和环保设备调试,排污许可申领工作滞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园区存在的相关环境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安排,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加强日常巡查与整改‌:组建专业环保巡查团队,定期对园区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核查环保设施运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及时清零。

2、‌推动环境风险防控‌:健全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强化对老旧设备、危险品储存等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园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督促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和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园区应急预案中要求常态化进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3、‌严把项目准入关‌: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项目引进的核心依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产业定位、环保标准的新项目,坚决不予入园,从源头控制污染增量。

4、‌优化审批联动机制‌:加强与环保、发改等部门的协作,建立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确保环评执行率100%。对已入园项目,强化“三同时”监管,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运。

6、‌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聚焦低能耗、高效益产业,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加大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淘汰力度,优化园区产业生态。

7、‌加强技术指导与培训‌:联合环保部门开展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排污许可申报等专项培训,发放操作指南,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建立技术帮扶机制,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

8、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措施落地见效;主动公开整改进展,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坚信,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园区必将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9、继续推进园区企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入驻园区生产。

10、加强园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的排查文件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园区环境问题的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一园一策”限期整治方案。按时完成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同时结合园区实际编制好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尤其要重点建设好园区环境信息监管平台。加快推进第三方治理项目和循环化改造项目实施,逐步推行环保管家服务,开展环境污染治理,推进循环化改造

11、加强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1)供电:随着各园区的开发加强,应逐渐完善供电设施。随着连山工业园区引入矿产品精深加工、建材、机械加工企业数量的增加,加强与电力部门对接,融入全县变电站建设规划

2)能源:随着各园区的开发加强,逐渐完善能源设施。根据园区的开发程度及计划入园企业的用能需求,合理规划能源供应设施。铺设天燃气管网,为园区企业集中供热。

3)环卫: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收集与转运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