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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及举报电话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6 10:07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确定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有关线索举报电话:0745-882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