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
3、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活动,查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管理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分配方案的提出及其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殡葬政策、服务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工作。
7、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指导全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协调跨省、市、县内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8、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业务培训。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拟订地方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牵头负责全县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督促指导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本县的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承办福彩销售工作,拟订全县福利彩票销售规划,组织指导和规范管理全县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本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县福彩资金的管理使用。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3、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4、负责县革命老根据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有内设机构 5个,为:办公室(人事、财务)、行政审批服务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下设二级机构8个,为:会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会同县社会福利院、会同县殡仪馆、会同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会同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会同县革命老根据地管理办公室、会同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2.人员情况:核定机关编制数7名(包括行政编制6名、后勤编制1名),分别实有5人、0人;核定事业编制数39名(包括全额22名、差额7名、自收自支10名),分别实有21人、6人、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和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会同县民政局部门本级
2、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会同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会同县殡仪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数521.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数521.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47.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和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21.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24万元,占94.13%;住房保障支出30.65万元,占5.8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0.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预算数为121.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经常性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福利;敬老院运转经费5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养老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非税征收成本2万元,用于国在资产有偿使用税收成本及维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72万元,安排的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福彩发行及销售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万元,上升19.7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公务接待费用取消。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5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预算。
本部门2026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51.26万元,其中:办公费5.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 6.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其它商品与服务支出14.4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暂未申报。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6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2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9万元,项目支出121.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2026年度本部门未安排重点项目预算。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