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7 00:00 信息来源:
中坪发〔2017〕28号
关于做好坪村镇辖区内河长、河段长任命及公示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加强我镇中小河流治理,建立和实施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办〔2017〕24号)文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任河长、流经村的党总支书记任河段长的“河长制”,并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单及分工如下:
总河长: 陈建洪
第一河长:甄军民
副河长: 金冬灵
河段长: 龙康金(会同河木臻村段)
佘梅香(会同河麻塘村段)
粟万明(会同河新屋村段)
粟德良(铺坪溪枫木段)
唐小万(铺坪溪清水段)
粟泽玉(铺坪溪铺坪段)
梁玉莲(坪村溪红旗段)
张秀华(坪村溪坪村段)
石玉芝(坪村溪高村段)
张 超(坪村溪毛田段)
胡荣金(坪村溪大顺段)
同时,我镇成立河道治理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服务中心,由何秀彪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中共坪村镇委员会
坪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