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6 09:16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同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本将通过会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果对本报告有何疑问和建议,请与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会同县将军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4室、联系电话:0745-8858068、电子邮箱:htxzfwz@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5年,共发布各类源信477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0条,政务动态信息161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98条,及时转载转发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要信息1158条,规范性文件12条,基层政务公开信息1141条。完成了18个乡镇和25个政府组成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事项的编制和发布。新增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大力实施“七大攻坚”、行政执法监督公示专题专栏3个,县发展和改革局子网站增设法制宣传栏目1个。围绕县政府常务会、规范性文件等共发布解读信息40条,开展调查征集14期;会同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71条;“县长信箱”收到市民留言102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规范答复文书编制工作,严格按流程及时办理答复事宜,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2025年,我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无上年结转申请;全年32件申请均完成办理答复,无结转至次年办理的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印发了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组成部门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重要作用,严格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把关工作,坚决防范网络安全风险,坚决避免因信息公开不规范导致负面舆情发生,影响政府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制定了《电子政务外网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办法》、《会同县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制度》、《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制度》、《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请技术公司开展县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网络安全排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修复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电脑安全漏洞,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问题。三是技术保障。通过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对机房网络、设备、软件进行维护升级。技术公司定时对机房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技术公司提出方案整改到位。10月完成了政务中心四楼综合机房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四是网站升级。12月底,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工作,通过采取优化网站版面结构,科学规划栏目框架,细化专题建设、大模型创新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广度、深度,稳步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全方位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事宜,坚定不移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以及“一事一审”原则,全面构建、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要求要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检查本单位政府网站子栏目与政务新媒体已公开信息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刻进行规范处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抽查政府网站栏目已发布信息内容,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反馈差错信息,相关责任单位要限时整改到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常态化组织人员对政府网站子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检查结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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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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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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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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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12 |
13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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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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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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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2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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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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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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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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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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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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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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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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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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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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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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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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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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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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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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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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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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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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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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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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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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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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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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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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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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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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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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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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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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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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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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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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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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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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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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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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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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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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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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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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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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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 |
48 |
2 |
63 |
4 |
0 |
0 |
4 |
6 |
0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内容质量、平台运维、队伍建设及公众参与等方面。
(一)内容更新与准确性不足。部分单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空白或长期未维护的情况,同时,内容审核不严可能导致表述错误、隐私泄露或敏感词出现,影响权威性。
(二)队伍建设与业务能力薄弱。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专业素养不足,对公开范围和标准掌握不全面,导致内容不全面或不准确;培训机制不健全进一步制约了工作质量提升。
改进情况:(一)总体要求。2026年,中心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公开质效为核心,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载体,强化政策解读与公众参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数字化转型。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构建“政策文件库”集中发布平台,实现政策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智能化公开工具,提升信息检索和推送精准度。
(三)提升人员专业能力。组织专题培训,针对基层执法人员、政策制定者等重点群体,强化公开意识和实操技能。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