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宣传委员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
副镇长、工会主席
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村镇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移民开发、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推进科技普及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畜禽屠宰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水利林业等管理工作;负责动物检疫防疫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承担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委员会。负责辖区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养老服务、民政、优抚、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镇应急预案;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马鞍镇位于会同县北部,镇党委政府机关所在地为相见村距县城29公里。东与金竹镇接壤,南与堡子镇、坪村镇交界,西与宝田乡为邻,北与洪江市江市、托口两镇毗邻。G65包茂高速、209国道、焦柳铁路过境,素有“会同北大门”之称。全镇总面积12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0267亩,林地面积167000余亩,森林覆盖率82.3%。辖11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共133个村民小组,现有4543户13278人。有已脱贫村4个,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869户2913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1个、重点帮扶村1个。辖区内有红军桥、红军墓等红色旅游资源和“贡田”古树林等生态旅游景点。
近年来,我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2015年马鞍镇荣获“全国生态乡镇”称号,2021年我镇原扶贫站站长,镇党委获评“全龙秋香同志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