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对城市建设的质量安全、建设工程招投标、城市绿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规划等实行监督管理,指导建制镇的小城镇建设,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订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县人民政府承担的县管项目及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在会同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监督实施。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订我县具体实施办法、管理规程或地方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璜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入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的设计、质量安全及开发和利用。
(六)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管理本行业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国外建筑市场。
(七)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县城规划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造工程。负责县城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城市绿化、城市雕塑、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燃气、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路灯、城市桥涵、城市排水系统、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主次干道临时占用(含临时停车场、临时市场)、挖掘管理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市综合整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定额和行业规范;指导乡镇集镇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监督和管理。
(十一)负责县城渣土及建筑垃圾倾倒、运输、消纳和处置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管理。监督管理城区车辆清洗站、场。
(十二)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城市管理、城市供水和建筑垃圾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房地产管理执法监察工作。
(十四)负责旧城改造工程中的工程发包及结算,资金筹措及招商引资等综合开发建设相关工作的协商和管理。
(十五)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属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六)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申报工作;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八)负责城市维护管理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监督各项城管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审查审批,建设资金筹措,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管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二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建筑工程管理股、安全监察股、公用事业管理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村镇建设股、房屋征收管理股10个职能股室。并设有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村镇建设管理站、建设行业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建筑管理站、市政工程建筑管理站、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站、园林绿化所、城区扩容提质管理委员会、建筑设计院、规划信息中心等11个二级事业单位,有监理公司、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城建综合开发公司、城乡建设公司、规划勘探设计院等7个企业单位。
2、人员编制情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原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1名,行业工会主任1名;股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4名由局领导兼任)。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会同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会同县村镇建设管理站,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站长1名。会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站长1名。会同县市政工程建筑管理站,股级事业机构,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其中站长1名。会同县园林绿化所,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会同县建筑管理站(建筑市场交易中心),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会同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站,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会同县建设行业招标投标中心,股级事业机构,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规划信息中心,股级事业机构,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
张秀云 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主管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领导简介:
张秀云,男,侗族,1968年7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湖南会同人。
蒋博元 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安全监察股、消防燃气股、人事股、财务股、综治办,负责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信访维稳、风险防控、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会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
领导简介:
蒋博元,男,侗族,1968年9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湖南会同人。
向剑光 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建筑工程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乡建设股,负责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改革、安全生产、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信访维稳、风险防控、计划生育、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城乡建设公司。
领导简介:
向剑光,男,侗族,湖南会同人,成教本科学历,1976年9月出生,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
向茂春 人防办副主任
工作分工:
分管人防、纪检和党建工作
领导简介:
向茂春,男,侗族,1979年3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函授专科学历,湖南省会同县人。
蒋岚 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
县纪委派驻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简介:
蒋 岚,男,侗族,1971年1月出生,1995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考本科学历,湖南会同人。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 |
一、办公室 | |
负责人: | 吴淞锋 |
联系方式: | 15874579677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 |
职能: |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重大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对外联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局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二、建筑工程管理股 | |
负责人: | 文毅 |
联系方式: | 13874499888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四楼建筑工程管理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及实名制管理;负责建筑领域的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业造价;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
三、安全监察股 | |
负责人: | 曾伟 |
联系方式: | 13707455796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安全监察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受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建设质量安全行为及执行国家规范的情况的工作;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四、住房保障股(危改办) | |
负责人: | 林海 |
联系方式: | 0745-8822077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住房保障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啇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登记、房地产开发质资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商品房网签合同变更撤销登记、房地产监管平台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数据统计: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五、城乡建设股 | |
负责人: | 林永和 |
联系方式: | 13707455548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二楼城乡建设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市政设施建设和城市双修;负责单位创文创卫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村民建房和工匠培训、城市桥梁等。 |
六、行政审批股 | |
负责人: | 梁丽红 |
联系方式: | 18166228517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行政审批股办公室及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窗口 |
职能: |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意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
七、消防燃气股 | |
负责人: | 王武 |
联系方式: | 15581664630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四楼消防燃气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无可及备案:负责燃气经营资质管理、行业安全管理、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组织实施等。 |
八、政策法规股 | |
负责人: | 王跃平 |
联系方式: | 15974023865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四楼政策法规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其它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
九、指挥通讯股 | |
负责人: | 明海滨 |
联系方式: | 13974506871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四楼指挥通讯股办公室 |
职能: |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习演练、疏散体系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四)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确保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 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六)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 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 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九) 承办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财务审计股 | |
负责人: | 张玲婕 |
联系方式: | 15115171007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财务审计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本局各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的账务活动;监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决算;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本局及二级机构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及拨付;负责统计工作。 |
十一、人事股 | |
负责人: | 唐群 |
联系方式: | 15111513223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人事股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负责局属各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
十二、污水管理站 | |
负责人: | 唐建军 |
联系方式: | 15115122161 |
办公地址: |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三楼污管站办公室 |
职能: | 负责城乡污水处理。 |
负责人:张秀云
单位电话:0745-8822282
传真号码:0745-8822282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城北大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