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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4:02 信息来源:县林业局

会同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林业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业局办公楼3楼,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8118,电子邮箱346605145@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托门户网站主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累计发布政府信息58条。其中行政执法34条、通知公告11条、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1条及信息公开年报1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经审查,所有申请均属重复提交且缺乏正当理由,我局依法予以驳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升管理效能,我局在严格执行《会同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基础上,持续健全信息发布、申请处理、保密审查与考核评议全流程管理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单位及内设股室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统一载体。后续将根据县级统一部署,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林业局相关栏目的建设、维护和信息保障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优化信息呈现方式,努力提升网站平台的实用性、便捷性和可读性,方便社会公众更加高效地查阅和获取林业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日常督查。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并强化分级负责机制。通过明确各级责任、加强过程指导与协调监督,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压实工作责任,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时效关,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4

0

0

0

0

0

1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与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主动性仍需提升,个别信息的公开存在一定滞后现象。

2.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当前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工作动态、预决算等领域,对林业政策解读、重点项目进展、生态保护成效、林业技术服务等群众关心关注领域的公开内容可以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改进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与培训。进一步压实各股室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加强《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全局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并提升公开时效。

2.拓展公开内容与领域。紧密围绕林业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森林防火、林业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

3.优化平台建设与服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畅通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信息公开平台的实用性和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