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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5:48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会同县农业农村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农业农村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怀化市会同县将军北路会同县职业中专学校西北侧约260米,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37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三农”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发布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等基础信息,2025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通知公告类46条,人事信息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财政信息类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涉农补贴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聚焦乡村振兴、涉农补贴、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范围、标准和责任分工,形成“源头生成、分类梳理、逐级审核、规范发布”的全链条管理机制。针对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业务工作、规划计划、涉农补贴等法定公开内容,建立常态化梳理更新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全面覆盖农业农村工作关键领域。

在信息审核发布上,严格执行“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原则,由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根据职能分工提供信息稿件,办公室统筹进行格式规范、内容核校,经局领导逐级审批确认后发布,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满意度和参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把平台建设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紧扣《条例》实施要求,不断夯实公开基础,优化服务效能,全力打造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规范公开范围,聚焦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公开内容,对涉农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财政资金、项目建设、行政执法、涉农补贴等群众关切度高的信息进行系统梳理整合,明确分类目录,优化编排体系,方便群众快速查询获取所需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是强化队伍与运维保障,明确1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录入员,专人负责平台日常运营维护,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上传更新,重点加强统计数据、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及时推送,同步做好平台信息的日常核查与纠错,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更新及时。同时,持续优化平台功能,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稳步推进宝田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监督保障

为切实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防线,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由局长牵头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在审核把关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工作机制,明确局长为三级审核员、分管副局长为二级审核员,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级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每一条公开信息都经得起检验。同时,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前置保密审查,精准区分公开与不予公开范围,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在风险防控方面,科学研判信息公开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和范围,对敏感信息、复杂事项审慎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有效防范因公开不当引发的舆情问题,切实维护政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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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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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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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业务工作和社会关切,有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获取政府信息便利度和满意度稳步提高。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同时,努力做好图文、视频、动画解读等,努力做到“三农”政策讲得实、深入浅出听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