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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54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住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住建局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将军北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5室,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228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意识,主动聚焦社会关切热点,强化住建政策精准解读,优化公开渠道与服务体验,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及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透明、高效的住建政务服务支撑。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了单位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政府工作机构信息,各栏目必填字段完整。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了住建厅及市县相关通知公告及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等信息共21条;“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了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心组织第八、九期农村工匠培训赋能乡村建设提质增效、2025年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2条信息;“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了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报告等信息3条;财政信息”发了会同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发布了二○二五年度会同县各季度城镇低收入家庭及城镇稳定就业人员住房保障性租赁补贴公示名单等信息11条发布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开展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全年我单位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我单位依程序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决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工作准则,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与保密审查双重机制。明确专人专岗负责信息起草、承办、审核全链条工作,细化“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核流程,从内容准确性、法律合规性、保密安全性三个维度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把关,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真实可靠、合规安全。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系统优化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科学划分信息分类层级,深度整合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项目建设、民生服务等核心领域信息资源。重点强化平台检索精准度与分类浏览便捷性,优化页面交互体验,建立信息发布“即办即公开”机制,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发布及时、排序有序、查阅便捷,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效能。

(五)加强平台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公开目录专项梳理,聚焦重点领域信息,确保内容突出、更新及时、格式统一规范。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多轮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与实操演练,系统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信息编辑及合规审查能力;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构建“日常自查+定期督查+年度考评”长效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统计本年度办理情况)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 年度问题改进回顾

一是组建专业解读团队,建立解读材料审核机制,确保解读精准易懂。二是制定政务新媒体运营规范,围绕住建热点、民生服务等内容规划发布主题;开通留言反馈快速响应通道,及时回复公众咨询,增强互动粘性。孙女士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绘制标准化流程图,合并冗余环节;建立“申请接收—内部流转—承办答复”闭环协调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引入线上办理平台,简化申请提交与结果反馈流程。

(二)2025年存在问题剖析

1. 公开内容结构性失衡,基础类信息占比偏高,项目建设进展、政策实施成效等动态性、结果性信息公开不足,与公众知情权诉求契合度不高;

2. 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可视化、场景化解读载体,对政策背景、适用范围、操作流程的阐释不够透彻,公众理解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改进规划

1. 优化公开内容结构建立“需求清单+公开清单”双向对接机制,重点增加项目审批结果、工程建设进度、民生政策落地成效等信息公开频次;每月梳理公众咨询热点,针对性补充公开相关政策细节与办事指引,提升信息实用性。

2. 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组建“业务骨干+宣传专员”解读团队,采用“政策问答+场景案例+短视频”组合形式,对复杂政策进行分层解读;制作“一图读懂”办事指南、术语释义手册,同步在官网、新媒体平台推送,增强解读直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