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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4:50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会同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林城镇城中路与林城大道交叉口南150米(县人社局二楼),邮编:418300,电话:07458855182,电子邮箱:71458695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该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其他股室成员配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2025年,我局在会同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的子栏目信息公开里,公开了共38条信息,其中机构信息公开1条局领导分工调整信息;通知公告公开28条信息;人事信息公开2条信息;规划计划公开2条信息;财政信息公开3条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公开1条信息;信息公开年报1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全流程公文信息管理机制,在文件起草阶段,要求各股室结合业务实际明确公开属性;局办公室核稿时,重点审核公开属性认定的合理性、内容的准确性及保密合规性;局领导签发时,对公开事项进行最终把关,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不公开。强化信息资源整合管理,建立医保政策、数据统计、经办服务等分类信息库,实现信息集中存储、规范管理与便捷调取。

(四)平台建设

聚焦公开平台功能优化与渠道拓展,一方面,对照《条例》要求梳理重点公开领域,优化现有板块分类与信息归集方式,确保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另一方面,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现有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由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同时建立信息更新台账,明确各类信息更新时限,确保政策文件、数据统计等信息及时上传。严格遵照县政府相关规定,优化现有官方信息公开渠道,重点深耕官方网站公开专栏,持续完善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效率,并深化线下公开渠道建设,确保信息传播覆盖面与影响力,构建规范合规、便捷高效的公开平台体系。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医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益性岗位、公务员招录补充人员,还建立老带新帮扶机制,选派骨干人员参加省、市医保专题培训,鼓励工作人员考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队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在政策解读、复杂信息公开办理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有效强化。

(二)推进信息公开精细化:围绕医保省级统筹、基金监管、经办服务优化等核心工作,细化公开内容颗粒度,对重大政策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步骤、预期成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公开信息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大幅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度明提高。

(三)提升公开渠道适配性:针对老年群体、农村居民等不同受众,推出通俗易懂的短视频解读、语音播报、纸质宣传册等多样化公开形式,线下在乡镇、村进行宣传培训,有效解决偏远地区群众信息获取不便的问题。

六、下一步改进计划

(一)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供给:聚焦群众高频咨询事项和医保改革重点领域,建立公开信息需求调研机制,定期收集群众、企业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动态调整公开清单。深化数据类信息公开,增加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参保人员结构变化、异地就医结算趋势等深度分析内容,以数据可视化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

(二)强化平台运营与互动:提升新媒体平台运营专业化水平,增加政策问答、直播解读、在线咨询等互动功能,建立留言快速回应机制,确保群众咨询24小时内得到初步答复。优化政府网站公开专栏检索功能,增设关键词联想、分类筛选等功能,方便群众快速精准查找所需信息。

(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核心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建立公开信息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的传播效果、群众反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常态化培训,重点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政策解读通俗化、舆情应对专业化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