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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3:58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会同县公安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25年度会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45-88571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依托互联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5年度,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公开信息68条;会同警务政务微博发布量756条,关注量594人;会同警务微信公众号,发布量315篇,订阅人数6064人。二是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了公安专栏。2025年我局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公安自媒体平台共编发各类稿件246篇(条),其中传统媒体发稿133篇(件),新媒体稿件113篇(件)。三是以考评为抓手促进阳光警务执法公开。依托执法办案平台,每月对各个办案单位网上办案、执法公开、阳光警务情况进行考评。2025年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公布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属性的审核工作。将信息公开属性作为公文制发的必填项,确保在公文起草和审批环节同步完成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在门户网站上持续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全面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提升公开信息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使其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会同警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严格执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规范主动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进一步提升服务互动功能,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待。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专题部署研究。年初,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审议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全年不定期对网站、公众号、头条号等进行网络巡查,对110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特定宣传活动,进行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3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

行政强制

6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5

0

8

4

0

0

0

4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深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较为简单,缺乏深度解读。二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未能完全满足群众对实时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增加政策解读的多样性,通过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让公众更直观地理解政策内容。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定期开展信息质量评估,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