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25 00:00 信息来源:
2月23日,记者了解到,2016年春季开学起,怀化市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将严禁全市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等活动,并要求全市教师今春开学集体宣誓承诺,且将此作为今年教育行风整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的重点。一旦发现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行为,将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严重者或将被解聘。
据了解,这一规定要求教师:不得个人或多人联合在校内、外租场地或在自己家中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不得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以给学生辅导作业的名义收取费用;教师不得有擅自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替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调离学校及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一年内累计发生三起以上,给予校长、书记就地免职处理。如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而对于个别学生确实有学习困难,家长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认为有必要安排教师给予辅导,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