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17 00:00 信息来源:
1月14日,笔者从县交警大队获悉,春运期间,县城区部分路段车辆限行。现将县交警大队关于2017年春运期间对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车辆限行的通告全文摘录如下:
关于2017年春运期间对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车辆限行的通告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春运期间县城保畅工作,根据《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运期间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车辆限行的通告〉》( 会政函〔2015〕4号)的要求,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2017年春运期间对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交通限行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春运期间(1月18日至1月27日)每天7:30至18:00。
二、限行车辆: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含“爬山王”)一律不得进城;过境车辆应绕行环城路;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通行。
三、限行范围:
(一)北至城北停车场岔路口;
(二)正东至环城路进山水龙城入口处和进电力公司入口处;
﹙三﹚东南至原变压器厂岔路口;
﹙四﹚南至林城镇棕李村三岔路口和林城镇新二桥南桥头三岔路口;
四、限制通行的车辆停放地点:
(一)免费停车点
1.城南国鑫机动车检测中心旁南边空坪处;
2.粟裕公园后门上坡空坪处;
3.环城路进岩头高速路口停车场(原木器厂);
4.环城路国税局旁边的停车场;
5.林业局对面的老电影院空坪处;
6.老一中(现三中)旁农机超市空坪处;
7.火车站将军广场;
8.新公安局业务大楼院内空地;
9.红酒坊旁停车场(停放小型车辆)。
(二)收费停车点
1.城北停车场;
2.城南国鑫机动车检测中心院内。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责令停止运行。对不服从劝导者拖移机动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拒绝、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聚众闹事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月13日
交警温馨提示
大车尽可能停放于城南国鑫机动车检测中心旁南边空坪处、环城路进岩头高速路口停车场(原木器厂)、环城路国税局旁边的停车场等三个免费停车点以及城北停车场和城南国鑫机动车检测中心院内两个收费停车点。
对从城中农贸市场往四岔路口方向行驶的车辆在四岔路口禁止直行和左转;对从三00往四岔路方向行驶的车辆在四岔路口禁止直行和左转;禁止三轮车以上的机动车于2017年1月22日至1月27日每天7:40至18:00从帐子塘进出商贸城。
为方便广大市民的出行,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通告》之规定,严禁机动车在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摆、随意掉头和上、下客,共同为节日期间的县城营造文明、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