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信息来源:
记者在最近召开的县纪委全会上获悉,根据今年县委制定的《关于全面落实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我县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已派驻16个纪检组,在全市率先实现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根据县委制定的相关方案,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名称为“县纪委派驻某某单位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专司监督职能。并明确派驻纪检组由过去的以部门领导为主改为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县纪委负责。对纪检干部的任免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派驻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或党委成员,不设党组或党委的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律排在党组(党委)副书记或牵头副职之后其他党组(党委)之前。另外,归口监督单位同样要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其纪检组长或纪委书记、纪检员兼任县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副组长,落实“三转”要求,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纪委及其派驻纪检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县委强调,派驻纪检组要当好“探头”,紧盯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紧盯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被监督单位或党委必须无条件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