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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15:48 信息来源: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会同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

编制单位: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O二二年二月

 录

一、园区概况………………………………………………………………………………..1

二、环境管理情况………………………………………………………………………..3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3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10

(三)水环境管理…………………………………………………………………16

(四)大气环境管理……………………………………………………………17

(五)土壤环境管理……………………………………………………………18

(六)固体废物管理……………………………………………………………18

(七)投诉管理……………………………………………………………………21

(八)园区信用评价………………………………………...…………………21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23

(一)工作成效…………………………………………………………………23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23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24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6


会同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2021年,会同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绿色生态园区为目标, 扎实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等严峻挑战,致力应变局、开新局,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将疫情影响降到了最低点,将经济发展推上了新高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齐发展。 按照《关于落实全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和评估制度的通知》(湘环函[2020]210号)要求,现将园区 2021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评估总结如下:

一、园区概况

会同产业开发区于2012年12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省级工业集中区,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事业单位。规划总面积470.92公顷,包括水坪溪林业产业园和连山工业园两个片区,其中水坪溪片区231.61公顷、连山片区239.31公顷;规划定位为按照“一区两片区”的集中区空间结构布局,建设以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电磁元器件制造特色业产和汽车零配件制造特色产业的综合型产业开发区。2012年1月原省环保厅对连山工业园环评予以了批复(湘环评[2012]14号),产业定位为以竹木精深加工(不包括造纸)、矿产品精深加工(重晶石、硅石、锰矿加工)及下游产品加工、建筑材料、机械制造(不含电镀)等产业为主。2013年8月原省环保厅对会同林业产业园环评予以了批复(湘环评[2013]193号),产业定位为以林业产品为主的集研发、加工、展销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林业生态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非木材林产品的培育与采集、林业专业技术服务、木材加工及木制产品制造,以木、竹、藤、棕、苇为原料的产品加工制造,以其他非木材林产品为原料的产品加工制造等。

2021年园区完成技工贸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39.6%;完成生产总值6.31亿元,实现亩均生产总值35万元,同比增速40%;完成招商引资合同引进额18.8亿元,同比增长23.68%。完成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83%。

截止到2021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29家,其中已生产企业(包含试生产)企业22家,暂未生产企业7家。2021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3家,本年度清退0企业。

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8家,2021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2家。(已建设生产企业均已获得环评批复)

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22家,2家为仅办公无需生产企业不需要办理,未获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5家。(已建设生产企业均已获得排污许可证,5家正在办理)

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7家,(其中6家企业为环评登记表,不需要竣工环保验收),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16家。

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9家,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14家。(其中6家企业为环评登记表,不需要办理应急预案)园区于2018年制定了应急预案,已于相关部门备案。

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湘环评[2012]14号)、(湘环评[2013]193号)指出:化学需氧量230t/a,氨氮83 t/a,二氧化硫1461t/a,氮氧化物83t/a,VOCs4.5t/a,其他烟(粉)尘920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连山工业园(即会同县工业园)

2012年1月16日,湖南省环保厅对《会同县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湘环函[2012]24号)。

2)林业产业园(即湖南林业(会同)产业园)

2013年8月2日,湖南省环保厅对《湖南林业(会同)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湘环函[2013]193号)。

会同产业开发区两个分园区环评批复的环保措施要求包括产业准入、大气与水污染控制、固废处置及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对照原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要求及现状建设落实情况,列出各园区的环保措施变化情况见下表:   

1 湘环评函[2012]24文要点及其执行情况一览表

序号

规划及环评要求

现状落实情况

是否

落实

1、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产业园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产业园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控制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产业园内工业区与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园区自东向西依次布置居住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园区下风向南面布置三类工业用地,在三类工业用地周围及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园区边缘做好绿化隔离。园区居住用地仅为入园企业提供配套生活服务,不作为园区拆迁安置和商品房开发等用途。

已按报告书要求,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严格按照规划图进行。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使得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园区内原居住的居民已妥善搬迁安置,园区内未进行商品住宅开发建设。

2、严格执行集中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

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会同县工业园准入与限制行业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执行行业、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及工业园主导产业定位及功能布局。凡入园项目均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准入行业、条件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经过专家组立项评审,在项目引进的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同时,环保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环评批复及“三同时”管理要求。园区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的企业。

3、落实集中区水污染控制措施

工业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按报告书建议要求优化污水处理厂相关设计方案,污水处理厂建设具体选址、规模、工艺、排水路径等必须另行环评确定。鉴于园区自然纳水区域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河段,污水处理厂应修建排水专管排至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河段。

集中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已建成区内基本覆盖了污水管网;排水实现了同步的雨污分流。规划调整后,连山工业园区内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已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园区污水经收集输送至林业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渠水,排污口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4、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集中区大气污控制措施

园区严格禁止高硫煤、劣质煤的使用,管委会应做好园区内低硫煤的稳定供应,保障企业用煤含硫量小于1%;积极推行清洁能源,减少燃煤大气污染,加强企业管理,对锅炉等所有燃煤设备必须配套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配套废气收集与处理装置,做到达标排放。

园区积极推行清洁能源,对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逐步取代生物质或淘汰,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环保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入园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净化装置,落实运行管理,并定期开展监测;同时,推进企业生产工艺研究和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达标排放。园区已建成检测参数为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五参数的微型空气监测站一座,位于连山工业园标准厂房楼顶。

5、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目前园区未设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但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入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由各产生企业按环评及批复措施和要求,实行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转运和安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没有发生二次污染。

6、环境管理

工业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设立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且已2018备案。园区成立至今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

7、拆迁安置

按集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集中区目前开发程度尚且不高,尚未涉及大规模拆迁安置,目前拆迁安置方案安置方案在不断优化中。                                                                                                                                                                                                                                                                                                                                                                                                                                                                                                                                                                                                                                                        

8、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集中区建设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地围挡,护坡等措施,棵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集中区建设程中,很好的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了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进行围挡,护坡等措施,棵露地及时恢复植被,做到了防止水土流失。

9、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二氧化硫:1426t/a烟粉尘:60t/aNO248t/aCOD151.8t/aNH3-N37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根据集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目前园区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均远远低于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指标已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2湘环评函〔湘环函[2013]193号文要点及其执行情况一览表

序号

规划及环评要求

现状落实情况

是否

落实

1、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产业园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产业园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控制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产业园内工业区与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已按报告书要求,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严格按照规划图进行。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使得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2、严格执行集中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

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园准入行业与限制行业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排污浓度、总量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执行行业、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环保规划及工业园主导产业定位及功能布局。凡入园项目均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准入行业、条件一览表”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经过专家组立项评审,在项目引进的前期和建设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同时,环保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加强对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了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环评批复及“三同时”管理要求。园区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

3、落实集中区水污染控制措施

工业园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按报告书建议要求优化污水处理厂相关设计方案,污水处理厂建设具体选址、规模、工艺、排水路径等必须另行环评确定。鉴于园区自然纳水区域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河段,污水处理厂应修建排水专管排至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河段。

林业产业园内污水集中处理厂于2017年底建成,目前已投运,园区已建成区域已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4、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集中区大气污控制措施

管委会应统一协调园区内低硫煤的稳定供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园区内不得新建4/时以下燃煤锅炉。根据园区产业特点,将园区生产加工产生的竹木废料等作为生物质能源替代燃煤综合利用。

园内新建4/时以下燃煤锅炉,各企业有工艺废气的配置了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可做到达标排放;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5、做好集中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

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目前园区未设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但各企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入园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由各产生企业按环评及批复措施和要求,实行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转运和安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没有发生二次污染。

6、环境管理

工业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设立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且已2018备案。园区成立至今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

7、拆迁安置

按集中区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

集中区目前开发程度尚且不高,尚未涉及大规模拆迁安置,目前拆迁安置方案安置方案在不断优化中。                                                                                                                                                                                                                                                                                                                                                                                                                                                                                                                                                                                                                                                        

8、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集中区建设程中,应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地围挡,护坡等措施,棵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集中区建设程中,很好的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景观设计和功能分隔要求保留了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进行围挡,护坡等措施,棵露地及时恢复植被,做到了防止水土流失。

9、污染物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230t/a、氨氮≤60t/aSO235t/aNOx35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根据集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目前园区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均远远低于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指标已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

2、园区跟踪评价、调规扩区规划环评进展情况

1)园区跟踪评价情况:园区已委托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与2020年7月3日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于2020年10月16日获得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会同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0】34号)。

2)调规扩区:湖南省林勘院已编制完成规划初稿,预计于今年送县里审批。

2、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监测要求

无具体要求。

2)自行监测情况见下表:

3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频次

执行部门

空气环境

与本评价空气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相同

常规因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

特征因子:TVOC、氨、硫化氢等。

1/

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

地表水环境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水温、pH值、悬浮物、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氰化物、铜、镉、铁、砷、锌、铅、汞、六价铬、锰等。

1/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

声环境

与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点位相同(随着园区开发程度增加,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调整监测点位)

等效连续A声级LeqA

1/

土壤

与本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相同

pH值、总铬、铅、镉、汞、砷、铜、锌、镍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有机物监测因子

1/

地下水

与本评价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相同

pH、耗氧量(CODMn法)、硫酸盐、硝酸盐、氨氮、总大肠菌群、六价铬、汞、镉、锰、铅、锌、铁、砷、铜、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等。

1/

污染源监测计划

类别

点位

监测因子[1]

频次

执行部门

废气

工厂废气有组织排放口,如烟囱

烟尘、SO2NO2、烟气量、VOCs

1/

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工艺废气特征污染物

噪声

入园建设项目边界附近1m

等效连续A声级LeqA

2/

废水

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

水温、废水量、pH值、溶解氧、CODBOD、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等。

1/

按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控,并联入指定内网

企业废水总排口

同上,此外还需考虑各行业的特征污染物。

环境空气:会同产业开发区建设一个空气小微站,位于连山标准厂房楼顶,用于实时监测园区大气环境质量,主要监测CO、SO2、NO2、O3、PM2.5、PM10因子,监测数据能稳定上传怀化市环境监测信息平台。2021年度,园区环境空气达标率100%。

地表水环境:园区配套的会同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已实现联网验收,出口污水水质数据正式上传,园区可以实时了解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总排口的排放情况。2021年,会同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出水水质均达标。

企业污染源:产业开发区内各企业根据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近两年,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园区管委会会同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园区“三线一单”的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2020年11月10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园区管委会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既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开展了自查,园区发展日常工作均严格落实和执行“三线一单”的相关管控要求见下表:

4 会同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单元分类

单元面积(km2

涉及乡镇

主体功能定位

经济产业布局

ZH4312252

0003

会同产业开发区

湖南

怀化

会同

重点管控单元

2.01

林城镇、连山乡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中的省级产业园区

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建材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1.1)按照“一区两片区”的集中区空间结构布局,建设以农林精深加工精深加工产业为主的特色综合型产业开发区

1.2)连山工业园:以竹木精深加工(不包括造纸)、建筑材料等产业为主。

1.3)建议会同产业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辅助产业:建材产业

1.4)林业产业园附近渠水生态景观带为限制建设区,该生态景观带作为产业开发区公共绿地或生态观光绿地及物种通道, 除必要的休闲观光道路、环卫、消防等休闲、健身与安全设施外,不得修建与休闲观光、生态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 充分体现产业开发区的生态景观风貌。

1.5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外的渠水水域、农田为禁止建设区。严禁在渠水采砂、侵占河道等破坏自然河道、滩地、水体的行为;严禁修建与取水、防洪和河流生态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严禁往河岸、水体中倾倒垃圾、直接排放废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严禁施工临时占用或永久占用规划范围外的农田,避免影响农作物的种植,严禁破坏土壤结构、肥力及截断农田水利联系的行业。

1.6)不得引进国家名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

1.7)园区内限制引进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禁止排放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废水的企业和项目入园。

1.8)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园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产业园内部各功能组团及产业园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控制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产业园内工业区与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严格筛选入园企业类型,以低能耗、轻污染、高效益企业为重点引进对象。对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进行严格控制,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2)对工业园内新建的工业企业,必须建设脱硫除尘设施;各种工艺废气必须进行治理,达到排放标准。

2.3)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控制工艺废气排放,对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对入园企实行排污监控,根据产值分解下达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并纳入整体控制规划;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依法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对落户的企业进行“三同时”监督。

2.4)工业园规划新建集中处理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实行由各企业自行进行预处理,达到要求后,再通过新建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园区内各企业污水预处理的要求,工业污水必须达到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的三级标准,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2.5)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园区只设置一个污水集中排放口,区内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道统一送到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集中排放,更不允许随意排入地表水域。

2.6)生活垃圾推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强化管理,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与排放。

2.7)对于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全过程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气产生量。

2.8)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建立固废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工业园必须对区内产生的危险固废严加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将危险固废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中心进行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

3.1)工业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3.2)按《会同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落实产业开发区环境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采用三级防控体系,即:企业级、园区级和产业开发区级,落实应急响应、物质储备、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等应急体系建设与企业风险源申报、检查、备案管理制度。

3.3产业开发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按省、市要求控制入园企业土地开发力度;按行业标准控制企业最高用水量、能源用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各园区禁止燃煤和高污染燃料。

4.2产业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控制为:建设用地201.19公顷、新水用量 5275 m3/d

2021年会同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实应用情况见下表:

5 会同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落地应用情况

1

空间布局约束

1.1)按照“一区两片区”的集中区空间结构布局,建设以农林精深加工精深加工产业为主的特色综合型产业开发区

1.2)连山工业园:以竹木精深加工(不包括造纸)、建筑材料等产业为主。

1.3)会同产业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农林产品精深加工,辅助产业:建材产业

1.4)林业产业园附近渠水生态景观带为限制建设区,该生态景观带作为产业开发区公共绿地或生态观光绿地及物种通道, 除必要的休闲观光道路、环卫、消防等休闲、健身与安全设施外,不得修建与休闲观光、生态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 充分体现产业开发区的生态景观风貌。

1.5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外的渠水水域、农田为禁止建设区。严禁在渠水采砂、侵占河道等破坏自然河道、滩地、水体的行为;严禁修建与取水、防洪和河流生态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严禁往河岸、水体中倾倒垃圾、直接排放废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严禁施工临时占用或永久占用规划范围外的农田,避免影响农作物的种植,严禁破坏土壤结构、肥力及截断农田水利联系的行业。

1.6)不得引进国家名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

1.7)园区内限制引进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禁止排放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废水的企业和项目入园。

1.8)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园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有序开发建设,处理好产业园内部各功能组团及产业园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控制规划道路两侧新建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对产业园内工业区与周边居住安置区之间建设缓冲隔离带,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1.1)目前会同产业开发区按照“一区两片区”的集中区空间结构布局,符合建设以农林精深加工精深加工产业为主的特色综合型产业开发区的规定。

1.2)(1.3连山工业园所引进企业符合以竹木精深加工(不包括造纸)、建筑材料等产业为主。”的规定。会同产业开发区的主导产业符合以农林产品精深加工,辅助产业建材产业”的规定。

1.4)未建设与休闲观光、生态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 充分体现产业开发区的生态景观风貌。

1.5)未在规划范围外的渠水水域、农田建设项目,未在渠水采砂、侵占河道等破坏自然河道、滩地、水体的行为;修建与取水、防洪和河流生态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往河岸、水体中倾倒垃圾、直接排放废水等污染水体的行为。施工临时占用或永久占用规划范围外的农田,避免影响农作物的种植,未建设破坏土壤结构、肥力及截断农田水利联系的行业。

1.6)园区未引进国家名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未引进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耗水量大、水及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

1.7)园区未引进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禁止排放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废水的企业和项目入园。

1.8逐步优化规划布局,各功能区相对集中;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

2

污染物排放管控

废水

2.4)工业园规划新建集中处理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实行由各企业自行进行预处理,达到要求后,再通过新建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园区内各企业污水预处理的要求,工业污水必须达到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的三级标准,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园内污水集中处理厂于2017年底建成,目前已投运,园区已建成区域已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5)各企业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和事故池,确保各类生产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和循环使用;园区只设置一个污水集中排放口,区内企业自行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道统一送到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口集中排放,更不允许随意排入地表水域。

集中区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已建成区内基本覆盖了污水管网;排水实现了同步的雨污分流。规划调整后,连山工业园区内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已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园区污水经收集输送至林业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渠水,排污口位于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废气

2.1)严格筛选入园企业类型,以低能耗、轻污染、高效益企业为重点引进对象。对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入园进行严格控制,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2)对工业园内新建的工业企业,必须建设脱硫除尘设施;各种工艺废气必须进行治理,达到排放标准。

.园区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目前基本采取集中供能和生物质锅炉供能,园区无燃煤锅炉,锅炉均配套环保设施。园企业对工艺废气产生节点按环评和设计要求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严格落实运行管理,达标排放。

2.3)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控制工艺废气排放,对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对入园企实行排污监控,根据产值分解下达大气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并纳入整体控制规划;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依法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对落户的企业进行“三同时”监督。

园区积极推行清洁能源,对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逐步取代生物质或淘汰,减少了二氧化硫排放。环保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入园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设计要求配备废气收集和处理净化装置,落实运行管理,并定期开展监测;同时,推进企业生产工艺研究和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达标排放。园区已建成检测参数为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五参数的微型空气监测站一座,位于连山工业园标准厂房楼顶。

固废

2.6)生活垃圾推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强化管理,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与排放。

2.7)对于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全过程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气产生量。

2.8)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建立固废网络交易平台;加强危险废物处理,工业园必须对区内产生的危险固废严加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将危险固废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中心进行处理。

1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清运2园区内的入园企业工业固废基本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3园区制定固废、危废监管制度,并落实了监管要求,及时对发现的园区企业固废、危废不规范处理处置情况下达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实施。

3

环境风险防控

3.1)工业园区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3.2)按《会同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落实产业开发区环境风险管理与防范措施。采用三级防控体系,即:企业级、园区级和产业开发区级,落实应急响应、物质储备、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等应急体系建设与企业风险源申报、检查、备案管理制度。

3.3产业开发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1.、园区建立了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了园区内的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了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严格落实《会同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园区已督促园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按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备案,目前园区内已有7家企业编制完成应急预案。

3、园区无污染地块,无重点监管企业。

4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能源

4.1)按省、市要求控制入园企业土地开发力度;按行业标准控制企业最高用水量、能源用量;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各园区禁止燃煤和高污染燃料。

园区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目前园区无燃煤锅炉等高耗能设施。园区部分企业不断实施技改和清洁生产,部分企业实现了中水回用、污水综合利用,使工艺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土地

、水资源

4.2产业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控制为:建设用地201.19公顷、新水用量 5275 m3/d

1.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

2.目前,会同产业开发区坚持严格用地,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无空闲地块。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会同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 3000 m³/d,实际处理规模300m³/d,工艺采用:预处理→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A2/O+MBR膜→紫外消毒;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排口安装有COD、氨氮、PH、总氮、总磷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企业数量6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约110691 m³/a,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5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t/a,氨氮 0.11t/a,总磷:0.03t/a,总氮:0.88t/a(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数据),园区内相关企业均无第一类污染物的排放。

园区范围内地表水为渠水广坪河,地下水为园区范围内及周边500m潜水层,根据“双源”地下水定义标准,园区无“双”地下水监测需求及设施。近年来,园区周边未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

园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均经收集进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未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4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16.3t/a,氮氧化物10.57t/a。

园区空气监测站于2020年建设2021年持续监测,已建成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1座,安装在连山工业园标准厂房楼顶,检测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五参数,目前运行正常,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园区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目前园区无燃煤锅炉等高耗能设施。园区部分企业不断实施技改和清洁生产,部分企业实现了中水回用、污水综合利用,使工艺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园区无湖南省VOCs省级重点监管企业。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时,委托第三方公司湖南润美环保科技公司开展了园区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监测项目:pH、铜、锌、铅、镉、砷、汞、铬、镍共9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9)中的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园区内未涉及污染地块。

(六)固体废物与环境风险管理

1、2021年全省危险废物大排查发现问题

2021年6月对怀化健霆竹业有限公司、湖南豪源科技有限公司、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会同龙岭建材有限公司、会同东星建材有限公司等几家园区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未建立固废台账、危废物未设立暂存间或暂存间不规范、固废收集不规范等问题。

2固体废物排放企业监管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12个,产生量5829.2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2173.2t/a,自行处置1279t/a,外委处置2877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5个,产生量127.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124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6t/a。

3、固体废物处置

园区严格实施危险废物全流程管控,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准 入关卡,严格入园项目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二是及时登记、抽 查各危险废物排放企业,推动企业规范化、安全化管控;三是 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 行处置,目前已形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未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4、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

园区已于2018年2月委托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会同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本,已于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备案,备案号:431225-2018-002-G,文本内所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如下:

4.2-1  需要整改的项目内容

类别

环境风险防控差距

完善措施建议

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未建立系统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系统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专职人员缺乏

增加配备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增加环境风险管理专职人员

会同县产业开发区企业对环境风险应急意识欠缺,对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积极性不高

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的环境风险应急知识,提高积极性,同时督促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结合简政放权的精神,借鉴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开展试点对辖区内企业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简化,根据行业的环境风险特点,结合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7107号)中(六)预案编制及备案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对于已编制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区域内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再简化。对于简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有固定格式和框架的文件。同时开发应急预案备案系统,对于企业进行的应急预案备案开展试点,进行网上上传电子版资料,网上产生备案编号,备案编号自动生成,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率,方便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管理,降低企业负担。

未建立系统完整的环境风险数据集成管理系统

建立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内环境风险源管理动态数据库(含企业基本情况、风险物质(含危废)、重点环境风险源、移动环境风险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信息库(含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外的需调用的救援单位);以及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外(社会)和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数据库。(包括应急救援物资和设施(备)名称、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等)

未建立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建立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根据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实际情况建立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级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具体排查的企业、排查的频次方式、排查的重点内容,根据排查的结果对环境隐患提出治理措施整改要求,定期进行环境隐患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

环境风险防控

没有定期的对环境风险源进行核查,尚未形成依据实际变化情况,更新环境风险源台帐。

根据本次预案建立会同县产业开发区企业环境风险源监控台账,根据企业申报和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环保管理部门检查,不断更新环境风险源台帐。

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目前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未建成

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应加快环评办理和建设进度

应急队伍建设

未组建系统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组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统一的应急处置队伍,明确具体部门人员的职责,形成会同县产业开发区和企业结合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应急监测

未与监测机构签订应急监测协议

与监测机构签订应急监测协议,发生事故后污染物进入水体,对水质进行应急监测。对怀化中钰冶炼有限公司循环水库水质定期监测。

环境应急资源

应急物资不完善,未与周围的单位签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互助体系

补充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周围的单位签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互助体系,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周围区域协助救援应急处置。

企业应急防控

园区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未有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设施

会同县产业开发区企业应按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相关要求,编制备案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物资设施

(七)投诉管理

2021年度园区无环保投诉。

(八)园区信用评价

近年来,园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及《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环境准入管理、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环境风险防控、环境综合治理五个方面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环保信用系统化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7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环保信用评价自评情况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分)

园区自评分值(分)

1

环境准入管理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1

0

2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

0

3

建设项目环评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

0

4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1

0

5

环境基础设施

废水收集处理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3

0

6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2

0

7

废气治理与管理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1

0

8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1

0

9

固废处置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1

0

10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2

0

11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监测能力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2

0

12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1

0

13

监管能力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1

0

14

信息化建设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1

0

15

环保信息公开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1

0

16

环境风险防控

环境风险排查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

0

17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1

+1

18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0

19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

0

20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1

0

21

风险防控体系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1

0

22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4

0

23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3

0

24

环境综合治理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1

0

总分值

10

环保信用等级

环保诚信园区

说明:
一、初始分值为9分,满分12分。
二、产业园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直接评定为环保风险园区。若自查报告中未上报某项指标内容的,此项指标按最高分进行扣分。

根据上表自查结果可知,会同县产业开发区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环保诚信园区”。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园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工业企业不断升级,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合格率100%,园区管网覆盖率100%,工业企业废水收集率100%,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园区环境质量良好,近年来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全面清理,澄清环保家底。从容应对疫情,改变工作方式,大力推行非直接检查形式,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企业环境保护基本情况,全面摸清企业环保家底,并将整体情况汇编成册,解决多年底子不清问题。

2、贴身指导,促进责任落实。印发《会同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拉直园区企业绿色发展“墨线”,引导企业规范发展。依据“指导引导、提醒告知、督促整改、处置处理”原则,深入企业开展环保体检,查找问题,开出企业问题清单,下达整改检查表,督促企业整改。

3、加强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园区企业完善环保设施,指导园区企业设立环保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调整管理体系,从而搭建起企业主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环保专干直接负责的企业污染防治体系。坚持管网巡查制度,定期查找管网问题,强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全年对园区管网进行地毯式巡查,确保园区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

4、督促整改,引导绿色发展。以督促企业整改为契机,更新企业环保基础知识,深入传输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促使广大企业形成“企业要发展,环保必先行”共识,积极升级环保设施、优化环保管理,提高企业品质。通过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结合企业现有工作基础,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升级改造建议,实现可持续发展。

5、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化解矛盾不过夜”原则,及时处理环境投诉,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企矛盾,既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也保护企业合法生产权力,坚决抵制假借环境问题谋求不当利益现象,维护企业正常秩序。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1、园区内部分企业环保手续不齐全问题。部分入园企业自发办理环评、验收、应急预案或者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积极性不高,对园区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整改积极性不高。如园区企业还存在部分未按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部分企业未按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环境风险问题。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尚不全面,对区内主要风险源的情况掌握还不够细致;入园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偏低;企业与产业开发区应急体系衔接不紧密。

3、入园项目产业定位和布局问题。连山工业园区已入园企业的性质与规划及批复的产业定位、行业准入大部分相符,但引进的电子加工、服装加工和包装装潢与现在的产业定位不相符。

4、企业环保意识问题。一是少数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污水预处理设施),并经设施处理达标后进行正确的污水排放二是部分企业未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外排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统计种类、数量、去向、处理方式)。

5、用地规划问题。会同产业开发区原规划批复面积、环评批复面积及《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的面积均不相同。《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会同产业开发区的核准面积为201.19公顷,较省发改委批复的面积少19.4公顷。据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介绍,连山工业园的规划用地规范全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会同县城规划;水坪溪林业产业园的规划范围全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有19.4公顷不符合当时的县城规划,因而核准的面积较原规划面积少19.4公顷。到目前为止,湖南省政府未发布《省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公告目录》。会同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不符合县城规划的部分(林业产业园)在会同产业开发区区位示意图中有所体现,但无具体的四至范围名称,即按照公告目录,林业产业园核准的面积四至范围名称不明确。

6、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问题。1)供电:受各园区地块开发程度限制,目前未按规划要求建设变电站。(2)受各园区地块开发程度限制,目前各园区生产、生活用能以电、液化石油气为主。无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的计划,无集中供热规划。(3)环卫:目前各园区尚未建成垃圾中转站,所有生活垃圾都是由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后送至会同县垃圾填埋场处置。

7、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问题1)在运行的企业中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执行较差,园区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积极性较低。在已投产企业中,有国家规定需实施清洁生产的3家重点企业未按规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产业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距生态型工业园的要求尚有差距,目前绝大多数企业未通过清洁生产水平审核。(2)现有入区项目之间关联度不大,生态型产业链体系亟待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园区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园区经济在近几年飞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管理也同步跟进,为园区,为企业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自动在线监控数据监控

园区已安装进水自动监控系统,目前正在调试。随着园区企业的增加,进水浓度的提高,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实时跟进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自动在线监控的数据。

(二)提高认识完善环评手续办理

广泛宣传,令企业普法懂法,以“先帮助、后通知、再 治理”为主线,开展环评手续办理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最新环保政策,广泛宣传。联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确定未按要求按时办理环保手续企业的处理方法,督促并帮助新老企业完成环评验收等环保手续的办理,同时做好园区环保的宣传工作,解决老企业的后顾之忧,引导新来企业享受简化审批程序带来的福利,在环保证件、环保制度、环保措施齐备的前提下,快速融入到园区生产建设中去。

三)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定期开展园区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园区联合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定期对园区及有关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安全排查,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及时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园区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构建企业、园区和政府职能部门三级风险防控联动体系,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力。)

(四)严格招商选商,完善产业链条

根据园区的区位特点和已引进的项目情况,园区在后续招商过程中积极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尽快推动完成园区调区扩区相关工作,尽快进行园区的用地规划调整,使园区实际用地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批复的要求。

(五)提高园区企业环保意识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监督协调涉及超标排放的企业按照相应标准建设预处理设施,达到相关纳管标准后再进行达标排放督。督察企业加强内部的台账管理,园区加强对企业内部环保台账管理的检查。

(六)制定用地规划调整计划,核准各园区的四至范围,合理加强土地集约利用。(持续进行)

1)园区在正在进行的规划修编过程中,对照《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核准的面积和范围,结合会同县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规合一的要求,进一步核准各园区的面积及四至范围;根据发展规划及现状情况,进一步核准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布局,合理规划用地性质和面积。

按照原环评批复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的规划布局,严格按照功能区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园区内部各功能组团之间以及园区与周边农业、居住等各功能区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按照原环评批复要求,园区居住用地仅为入园企业提供配套生活服务,不作为园区拆迁安置和商品房开发等用途。

2)优先开发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区域,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按照规划布局来合理引进生产企业。对产品类似、排污性质相似的企业布置在同一区域,以便污染物集中处理;产出物料可梯度利用的企业和车间,按产业链梯度布置,以利废物的综合利用

3)加快各园区内现有已开发地块的规划调整,并保证居民与周边企业及交通干线之间间隔一定距离的绿化隔离带。

4)园区严格按照现行各园区规划对园区进行开发建设,保障规划中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建设,不允许将其作为工业用地。

5)对于新引进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评价机制,严把准入关,提高供地门槛。合理引导企业布局,确保各行业企业在其相应的规划用地内发展,严禁跨区布局。

6)进一步优化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增加绿地面积及园区配套的金融服务、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用地和仓储用地。

7)坚持供地量与投入产出、科技含量、财政贡献和投资强度等指标挂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已供土地,通过调查研究,对土地综合利用率偏低的企业,与工业用地布局不一致区域,采用土地置换、空间置换、产权置换等多种方式,促进土地的布局调整和高效利用。大力推行工业企业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综合激励措施,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8)根据产业开发区两园区的区位特点和已引进的项目情况,连山工业园主要引进竹木精深加工、汽配循环、电子信息产业;林业产业园主要引进特色食品和现代服务业企业。根据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及生态保护要求,结合园区区已有业态形势和园区的发展要求,矿产加工企业需设在三类工业用地。因此,园区下一轮的规划修编不取消三类工业用地的设置,使现有的矿产加工企业能继续生存、发展,以提高产业开发区的综合效益。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优先开发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区域,在后续的开发过程中,按照规划布局来合理引进生产企业,对产品类似、排污性质相似的企业布置在同一区域,以便污染物集中处理;产出物料可梯度利用的企业和车间,按产业链梯度布置,以利废物的综合利用

(七)加强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进行)

1)供电:随着各园区的开发加强,应逐渐完善供电设施。随着连山工业园区引入矿产品精深加工、建材、机械加工企业数量的增加,应按规划建设变电站,以满足园区的用电需求。

2)能源:随着各园区的开发加强,逐渐完善能源设施。根据园区的开发程度及计划入园企业的用能需求,合理规划能源供应设施。铺设天然气管网、蒸汽管网,为园区企业集中供热。

3)环卫:配套建设相应的垃圾收集与转运设施。

(八)加强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持续进行)

1)连山工业园已入园的3家重点企业尽快按规范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进行评估和验收。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改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力争通过改进后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鼓励企业在通过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3)按照各园区的规划及开发进程,尽快完成中水回用工程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为园区提供中水,以减少新水的取用量,节约水资源。

4)加强产业开发区内各企业的关联,尽量实现上下游的配套,构建循环经济及生态型产业链。

5)园区依靠现有的龙头企业和引进核心龙头企业,构建主导产业链,加大补链项目招商力度。各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控制力度,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物料回用率,引入废水资源化技术,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在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数量。完善防护林、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提高工业园绿化覆盖率,进一步增加区内公共绿地面积及防护绿地面积。进一步加强园区水系及主要道路两侧绿地系统的建设,创建生态和谐的产业开发区。

(九)加强园区环境问题排查综合(持续进行)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新理念、新部署,切实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压实环保责任,不断深化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生态优势。二是根据自身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巩固整治成效。三是加大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生态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事故发生,使园区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同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