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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易地扶贫安置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0:55 信息来源:会同县裕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会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易地扶贫安置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受会同县裕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会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易地扶贫安置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会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易地扶贫安置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CDZX2023-HC02081

3、项目预算:3284077.00/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服务范围

数量

单位

1

会同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易地扶贫安置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

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对污水站及污水提升泵站的生产运维管理服务,包含人员配置、工艺运行、设备维护维修(不含价格高于1万元设备更换)、对进入污水站的污水进行处理、污水站环境管理等,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者,于2023215日至202322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在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1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或相关书面承诺;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打印件;

7)其他说明: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3810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3810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会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名称:会同县裕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连山乡

联系人:林先生    

话:15399819911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桥桥头武陵城大楼C12

联系人: 张女士、秦先生

话: 0745-2710708             
附件1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招标人)

按照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及相关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