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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17:02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会同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会同汇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会同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会同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合作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S-CG-HH2024418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会同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合作项目

会同产业开发区物业管理合作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924日至20249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应民路澳海公园1号24栋101号

3、获取方式: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称:会同汇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地  址:会同县连山工业园23栋

3)联系人:赵先生

4)电  话:18907457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称: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应民路澳海公园1号24栋101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  话:1784758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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