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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2 00:00 信息来源:会同县人民政府

  • 索引号:431200/2019-119026
  • 文号:会政发〔2017〕1号
  • 统一登记号:HTDR-2017-0000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信息有效期:
  • 签署日期:2017-01-22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会同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
  • 发文日期:2017-01-22
  • 公开责任部门:

HTDR-2017-00001

会政发〔2017〕1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0日

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6〕25号),进一步发展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快体育强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倡导“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促进、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县的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稳步提高。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与各项社会事业互相促进的局面基本形成,进一步提高体育消费水平。符合县情、特色鲜明、覆盖城乡、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清晰。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政策,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体育设施网络。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健身意识,扩大健身人口,提高健康水平。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身新理念,增强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借助全民健身日(周、月)和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群众体育活动社会化、多样化、科学化、制度化。努力办好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使体育健身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有效扩大体育健身人口,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万以上。努力提高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到92%以上,其中25-60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明显提高,学生体质状况明显增强。

(二)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二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0年,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90%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把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作为刚性要求纳入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设计和建设范围,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切实加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完善县城社区(居委会)全民健身室外路径和农村行政村(社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充分利用我县独特的自然资源,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一批精品健身示范工程(2个社区体育健身示范俱乐部,2个职工健身示范基地,1个户外健身营地)。

逐步推动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社会优惠或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特色品牌。因时、因地、因需要坚持开展经常性、普遍性、趣味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活动供给。大力开展健身走(跑)、工间操、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培育高脚马、射弩、陀螺、自行车、射击、户外拓展、钓鱼等具有会同民族特色和消费引领特征的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扶持和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运动项目。

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精心组织“全县职工运动会”、“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全民健身挑战日”等活动,力争形成一至二个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又深受广大群众所喜爱的大型群众性“品牌”活动或赛事,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创建“一乡镇一品”全民健身主题特色品牌活动。乡镇继承传统,发挥优势,形成一项具有地方或民族(会同)特色,有群众基础、有文化底蕴的体育项目(农民运动会),带动全县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积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提升发展活力。加强县级体育总会的建设,积极发挥体育协会在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方面的作用。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加强会员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网络、社会团体网络、体育协会网络和基层体育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健全全民健身体育社会组织,全县各级体育社团总数达到40个以上,力争县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80%以上的县城街道、60%以上的农村乡镇设有体育组织。县城社区普遍设立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的农村社区设立体育健身站(点),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五)大力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健身指导专业化水平。依托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等,在全县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培训基地网络。优化指导员队伍结构,落实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特别是加大培养乡、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力度。力争2020年我县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总人口的2‰,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人数增加50%以上,其中直接服务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12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突出全民健身重点,促进均衡发展。以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为目标,将增强学生体质和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作为体育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快学校足球场地建设,普及发展校园足球。推广中国武术进校园活动,使广大青少年融入这项运动中。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老年人活动中心应配置适合老年人健身的体育设施,社区服务应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健全残障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障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障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七)加快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提高体育消费水平。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用品、体育竞赛、体育健身休闲业等体育产业类规模,使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明显增加,服务更加规范,全民健身服务市场繁荣发展。初步形成健身休闲、体育康复、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体育旅游等优势产业群,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体育健身服务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把全民健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工作落实。体育行政部门要突出以群众体育为中心,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制定公共体育服务措施,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和方法,扩大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强大工作合力。

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强化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计、文化、教育、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相关部门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中心和健康管理中心。联合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医保卡金额的一定比例用于体育健身消费的合作机制,推行医保健身一卡通,激发广大群众进行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利用会同特有的自然资源,结合政府、民间资本打造全民健身生态圈,开发以满足人们求新、求知、求奇、求趣、愉悦身心等目的的健身活动。

(二)完善保障制度与组织管理。认真执行《体育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民健身条例》、《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广泛开展体质测定、达标活动。通过国民体质评价、体育工作评价, 总结国民体质和体育工作的利弊得失,为全县国民体质的科学发展指引方向,从而保障体育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

加强县级健身组织建设。乡级须建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职工、农民、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等人群体育组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县城以街道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街道办事处要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等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会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扶持社区居委会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全民健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到“有体育设施、有健身组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有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街道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完善体育服务功能,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动乡镇(街道)群众体育活动全面开展。农村体育以街道、乡镇为重点,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乡镇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乡镇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包括街道、乡镇综合文体站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

(三)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支持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到2020年,如期完成投资约2.4亿元建成“会同县天马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重点项目的建设任务。

体育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导民间体育场馆向社会实行免费和低收费开放,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制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评价指标和测评方法,建立政府、社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组成的评价团队,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数量、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情况、学生在校锻炼的情况、社会体育指导员辅导与培训情况、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学生体质达标与优秀率等情况,采用多层次、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的实施情况进行立体评价,为提升会同县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开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社区、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活动当中。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强化科技与媒体服务创新,营造良好体育氛围。制定并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科学运动”和“健康管理”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作用,出版科普读物、音像制品,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努打造“爱健身、会健身、常健身”的浓良好环境。打造全民健身体育电视节目“娱乐化”之路,集结推出多档娱乐与健身体育于一身的节目,为会同县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创造更佳的媒体宣传优势。

(六)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坚持自觉自愿和社会组织引导相结合,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就近就便挂靠健身站点开展健身指导服务,逐步做到每个健身站点至少配备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对业绩优秀、群众评价好的给予表彰奖励,不断激发他们开展健身服务的积极性。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施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拓宽就业渠道,服务全民健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建设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等宣讲,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和健身技能。创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推广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四、考核考评

(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推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抓好《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

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对实施计划情况负责。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严格过程与绩效考评。《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组织实施情况列入全县开展的“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评督导内容。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对《湖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会同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