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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02 00:00 信息来源:

  • 索引号:4312250000/2017000022
  • 文号:会政函〔2017〕38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信息有效期:
  • 签署日期:2017-06-02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县人民政府
  • 所属主题:
  • 发文日期:2017-06-02
  • 公开责任部门:

HTDR-2017-00006                  会政函201738号

 

会同县人民政府

于2017年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

     

 

为了给2017年高考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3日至6月9日加强区内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建筑工地在高考期间,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6月6日至6月8日,所有建筑工地全天24小时一律停止施工作业。

二、禁止进行超标排放噪声的装潢装修活动。

、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KTV、影院网吧等)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干扰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打陀螺、卡拉OK、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禁止商业经营宣传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禁止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娱乐、悼念等活动,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严格执行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高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郊参城区执行。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县区禁鸣喇叭的规定。6月6日至6月8日高考期间,对一中周围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设置禁鸣路段,禁止机动车鸣笛

    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相关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投诉电话:8822452或8850589。                                

 

 

 

会同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