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3 00:00 信息来源: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办台水平,当好党委、政府、人民喉舌。负责本台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审查本台广告播出,开展相关经营。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控、传输、发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台有内设机构9个,为办公室、总编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技术部、产业开发部、电视新闻中心、电视广告中心、专题文艺中心。下设二级机构2个,为转播发射台、农广有线网络公司。部门人员情况:编制37人,在职43人,其中全额拨款30人(4人内退),自收自支10人,退休22人, 本部门车辆2辆,其中新闻采访车一辆(报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74万元,本年收入693.75万元,本年支出642.1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31万元。
上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74万元,上年收入941.87万元,上年支出941.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74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决算数据对比,收入减少了248.12万元,支出减少了299.6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收入69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64万元,事业收入51.11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支出642.1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0.99万元(其中包括文化8.50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542.49万元),占总支出的85.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7.00万元,抚恤1.31万元),占总支出的13.75%;农林水(扶贫)支出2.88万元,占总支出的0.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2.64万元,支出591.07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1.16万元、支出761.16万元相比,收入减少了118.52万元,支出减少了170.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07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16万元相比,支出减少170.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591.07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9.88万元(其中包括文化8.50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491.38万元),占总支出的8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7.00万元,抚恤1.31万元),占总支出的14.94%;农林水(扶贫)支出2.88万元,占总支出的0.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91.07万元,年初预算为339.50万元,多支出251.57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津补贴标准调整,人员结构变化,2017年没有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7.18万元,占总支出的79.8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0.23万元,占总支出的20.1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7.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05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三公” 经费支出总额减少3.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4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3.52万元,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台加强管理,进一步缩减开支。
与上年度决算相比,“三公”经费总额减少3.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4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3.52万元。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台加强管理,进行改革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大压缩力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本台预算收入33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支出为259万元(包括项目支出49万元),专项收入(广告收入返回)80万元。基本能够保障单位履行主要工作职责。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