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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16:16 信息来源:林城镇人民政府

林城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林城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林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814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镇及时主动公开情况,不断优化平台信息公开质量。重点公开了通知公告、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信息公开年报等具体内容。2025年主动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公开39条;机构信5条、通知公告25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制度0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多环节、层级化审核,逐事项核查内容合规性、数据精准性、表述规范性,层层压实审核责任,筑牢信息公开质量防线,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严谨高效开展。并且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发布信息,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四)平台建设

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牵引,统筹推进多元政务公开平台融合升级,构建“线上全覆盖、线下全延伸”的公开服务体系。线上聚焦平台功能优化,筑牢公开主阵地,线下推动阵地延伸覆盖,搭建便民服务网。强化平台运维保障,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关注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政务公开网站及公示项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镇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标准工作要求仍有短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信息针对性欠缺。部分公开内容侧重宏观工作部署,对群众关切的实用信息梳理方面有欠缺;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不高;三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薄弱。各公开平台(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存在内容更新不同步、部分栏目长期闲置、平台服务功能未充分发挥。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需求导向,提升公开针对性。建立群众需求调研机制,通,重点细化民生服务、行政审批、惠民补贴等领域的办事指南类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二是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质效,制定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工作规范;三是强化平台管控,优化服务功能。明确各公开平台运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平台内容定期更新与核对机制,充分发挥平台信息传递和服务群众的核心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