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9 15:41 信息来源:会同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会同县坪村超限检测站货车闯禁
电子卡口的公告
为消除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严厉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大队联合公路部门在会同县坪村超限检测站路段安装了货运车辆闯禁高清电子卡口,由南往北行驶的货车必须主动进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对由南往北行驶的货车违反禁止货车直行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故意遮挡号牌等逃避检测不主动进入超限站的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处罚。同时该卡口对南北双向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也进行抓拍取证处罚。
会同县坪村超限检测站货车闯禁高清电子卡口将于2021年3月15日开始正式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特此公告。
会同县公安局交管中心
2021年3月9日
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相关处罚事项清单
违法行为 |
处罚主体 |
记分 |
罚款(元) |
其他措施 |
车货总质量超限超载30%及以下 |
公安部门 |
3 |
200元至2000元 |
扣留机动车 |
车货总质量超限超载30%以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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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
3 |
100元至200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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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 |
12 |
2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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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 |
交通运输部门 |
- |
- |
吊销车辆营运证 |
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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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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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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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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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超限超载车辆出站 |
- |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
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