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12 00:00 信息来源:
办事流程:窗口按上级政策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采集信息并公示后上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复核后分别向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农民负担监管办备案——备案单位审核盖章后,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到县乡财政局惠农补贴专户——县信用社根据县乡财局提供的数据信息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
申报资料:按农户拟申请补贴政策要求提供
承诺时间:按政策规定时限确定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