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7 09:11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
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单位: 会同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 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 录
湖南泰信〔2023〕绩评第38号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
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10号)、《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等文件精神,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会同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其提供的与本次评价相关的财务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询问、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立项依据
2022年7月27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2〕70号),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5亿元,其中下达给会同县的资金为350.00万元。通知对项目资金安排的规定为县市区项目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到600万元(含600万元)之间的,优先安排企业实施项目,企业实施项目之外可允许安排不超过4个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项目,其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由企业实施的项目,每个安排资金100万元,其中50万元由企业选择1个生产基地所在村作为该村的股本金入股企业或委托企业管理,前5年按不低于8%的年利率进行保底收益。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脱贫主导特色产业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引进;支持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支持农(林)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支持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建设;支持农产品企业品牌培育和宣传、“两品一标”认证等内容。
2022年8月31日,中共会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下达会同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会委乡振组〔2022〕12号),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为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分配项目资金100万元。
2022年9月7日,中共会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会同县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实施的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不含村入股资金)的50%.实施主体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的生产基地村为金岩子乡王家坪村。
2、项目情况
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项目为竹笋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新建竹笋初加工车间1800平方米,简易钢架结构厂房,内含分型杀菌车间钢架棚520平方米;车间过道钢架棚450平方米;榨笋车间钢架棚540平方米;燃料储存车间钢架棚70平方米,及购置杀菌架、杀菌框、笋榨铁架、叉车等生产设备。
(2)改造精加工车间1800平方米;地板大理石改造1800平方米;清水笋预煮车间吊、复水笋预煮车间改造680平方米;新购巴氏杀菌线1台、全自动切笋机1台、金属探测仪1台。
1.项目资金的安排情况
《关于下达会同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会委乡振组〔2022〕12号),确定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为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分配项目资金100万元。《会同县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实施的项目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不含村入股资金)的50%.
2.项目资金的实际收入情况
2022年9月20日,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国库集中支付的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1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收到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35.70万元,35.70万元以支代筹形式到位。
3.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累计支付项目资金135.70万元,其中竹笋初加工车间建设47.20万元、竹笋精加工车间建设88.50万元。
4、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收到项目资金135.70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35.70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设置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新建竹笋初加工车间建设;竹笋精深加工车间建设;带动群众1422名,增收300元/人。
设置的产出和效果指标为: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新建竹笋初加工车间建设;竹笋精深加工车间建设;
质量指标:验收合格100%;
时效指标:资金及时拨付。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企业加工能力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群众人数≥1422人;产业带动群众增收300元/人;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通过开展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项目绩效评价,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分析项目资金的投入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投入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剖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措施进行评价,包括项目评审、执行、验收等是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分析其有效性;
分析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率性,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聚焦度,为项目后续的资金支出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1、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评价小组在完成绩效评价框架的基础上,与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及评分标准、评分表填表说明、基础数据统计表、面访、绩效评价资料清单、绩效评价人员安排。同时对评价小组工作计划、工作分配做了详细的安排。
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前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在征求被评价单位的意见下,向相关人员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工作
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确定用于继续分析和评价的证据,采用变化分析,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对应程度,初步确认评价结果。对初步确定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
4、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对评价基础资料(基础数据表、访谈记录等) 进行分析总结,与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沟通,反馈补充相关资料,再次交由评价小组考评分析,提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21〕4号);
6)《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采用了14个子类指标,设计了19个具体指标,对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4、绩效评价方法
(1) 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1)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 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 调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本次评价小组共回收调查问卷50份。
(3) 评分方法
根据以上方法对评价指标采用百分制打分后,对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 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分为:优、 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优≥90 分;90 分>良≥80 分;80 分>中≥60 分;差<60 分。 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和评价结果级别。
本项目采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
本项目评价小组走访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实地通过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收集并验证评价信息资料。根据了解的项目情况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并针对社会公众设计调研问卷,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研。
根据评分标准,决策评价总分 15 分,得 11 分。
1、项目立项(满分 4 分,得 4 分)
(1) 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项目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2〕70号)实施。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2 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2 分。
2.绩效目标(满分 6 分,得 5 分)
(1) 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 3 分,得 3 分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设置的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绩效目标基本合理。依评分标准得 3 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 3 分,得 2 分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的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绩效指标部分不完整。未设置成本指标,时效指标设置不完整、只设置了资金支付的时效指标,未设置项目完成时效指标。依评分标准扣 1 分,得 2 分。
3、资金投入(满分 5 分,得 2 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 5 分,得 2 分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支出的预算未细化,绩效指标中也未设置成本指标。依评分标准此项扣 3 分,得 2 分。
根据评分标准,过程评价总分 25 分,得 24 分。
1、资金管理(满分 15 分,得 15 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 5 分,得 5 分
根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金明细账、财务凭证等资料,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收到项目资金135.70万元(财政资金100.0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35.70万元,以支代筹形式到位),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2)预算执行率:满分 5 分,得 5 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35.7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2、组织实施(满分 10 分,得 9 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遵照执行中共会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的《会同县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较健全,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 5 分,得 4 分
项目的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预算支出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预算支出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但未提供进行工作质量检查的相关资料,依据评分标准此项扣 1 分,得 4 分 。
根据评分标准,产出评价总分 35 分,得 35 分。
1、成本指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成本节约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根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算未增加成本。根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10 分。
2、数量指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实际完成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根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竹笋初加工车间建设和竹笋精加工车间的建设,实际完成率100%。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10 分。
3、质量指标(满分 8 分,得 8 分)
质量达标率:满分 8 分,得 8 分
根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通过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质量达标率100%。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8 分。
4、时效指标(满分 7 分,得 7 分)
完成及时性:满分 7 分,得 7 分
根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资金也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7 分。
根据评分标准,效益评价总分 25 分,得 20 分。
1、经济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的产能,效果明显。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2、社会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根据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湖南绿地高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达1422人,受益群众平均年增收超300元/人。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3、生态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0 分)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依据评分标准此项扣 5 分,得 0 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5、受益群众满意度: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组根据方案设计了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向项目实施区受益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回收的份有效问卷的分析,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为100%,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根据评价小组的绩效分析,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评价综合得分为 90 分(具体如下表),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决策 |
15 分 |
11 分 |
过程 |
25 分 |
24 分 |
产出 |
35 分 |
35 分 |
效益 |
25 分 |
20 分 |
综合绩效 |
100 分 |
90 分 |
1、项目支出的预算未细化,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
编制项目支出的预算未细化,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不符合《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三章绩效目标的编制与报送的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并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衡量性”的规定。
2、未提供采取相关措施以应对竹笋加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资料
采挖竹笋,不可避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应采取相关措施以抵消采挖竹笋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1、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要反映实际工作内容,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绩效指标要符合实际情况,细化量化。
2、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以抵消采挖竹笋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应采取片区轮流禁采挖,采挖区采取其他的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以抵消采挖竹笋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1、本次评价是依据财政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的,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估人员的判断,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2、本公司及本次评价人员与委托评价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怀化市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说明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计0.5分; |
2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0.5分; |
2 |
|
||
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专项资金设定了绩效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 |
3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计1分; |
2 |
未设置成本指标,扣1分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5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预算额度按照标准编制、测算依据充分,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计2分,否则不得分。 |
2 |
预算未细化,扣3妥 |
|
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15分) |
资金到位率 |
5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100%计5分,每下降10%(含)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预算执行率 |
5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计5分,每下降10%(含)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2分,否则不得分; |
5 |
|
||
组织实施(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计3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②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计1分,否则不得分。 |
4 |
未提供进行工作质量检查的相关资料,扣1分 |
||
产出 (35分) |
成本指标(10分) |
成本节约率 |
10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成本的控制情况 |
成本节约率≥0,得10分; |
10 |
|
数量指标(10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产出数量的控制情况 |
实际完成率≥100%,得10分; |
10 |
|
|
质量指标(8分) |
质量达标率 |
8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质量的控制情况 |
实际得分为:质量达标率×8 |
8 |
|
|
时效指标(7分) |
完成及时性 |
7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情况 |
实际完成时间小于计划完成时间,得7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计划完成时间,酌情扣分。 |
7 |
|
|
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指标 (5分) |
增加产能 |
5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增加产能情况 |
产能增加,效果显著,得5分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达1422人,受益群众平均年增收超300元/人 |
5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受益群众人数及金额情况 |
效果显著,得5分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5分) |
对生态环境未产生负面影响 |
5 |
考核2022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重点项目会同县湖南绿地高新竹笋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 |
未产生负面影响,得5分,否则得0分 |
0 |
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扣5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可持续发展 |
5 |
项目实施对可持续性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振兴乡村工作,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
|
满意度指标 (5分)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5 |
考核项目实施,受益群众的满意度情况 |
受益群众满意率95%以上,得5分;95%-80%,得4分;80%-60%,得2分;60%以下,得0分。 |
5 |
|
|
合计 |
|
|
100 |
|
|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