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7 09:32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五个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五个信息化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
组织单位:会同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目 录
湖南泰信〔2023〕绩评第47号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五个信息化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10号)、《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等文件精神,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会同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建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服务项目、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其提供的与本次评价相关的财务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询问、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本次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立项依据
2021年10月28日,会同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决议由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项目;
2022年4月6日,会同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决议成立会同县校园周边雪亮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从县平安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电力公司等部门抽调专人任成员,由县财政据实安排“雪亮工程”建设所需经费;
2022年5月7日,会同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决议由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项目(二期);
2022年7月20日,会同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决议由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实施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情况
(1)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项目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前端监测系统、指挥中心及系统平台、系统运营服务、杆塔租赁。
项目由会同县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评审确认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22年2月16日发出政府采购编号为会财采计2022-100001号的《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297.80万元。
2022年3月11日,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297.80万元。
(2)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智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管理平台、大厅硬件设备、网络改造集成、辅材、系统运行维护。用于解决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件数据“二次录入”问题,提高办件数量和质量。
项目由会同县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评审确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22年6月28日发出政府采购编号为会财采计2022-200033号的《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62.15万元。2022年7月1日,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62.15万元。
(3)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项目(二期)
该项目根据《湖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监督考评细则》(湘政办发〔2021〕8号)要求,层级率达100%,考核到村。实现系统、实现、流程初始化实施、对接。
项目(二期)由会同县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评审确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22年6月28日发出政府采购编号为会财采计2022-200034号的《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104.80万元。2022年7月1日,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104.80万元。
(4)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
该项目建设包含改革任务协同推进系统、监测评价上报与分析管理系统、营商诉求处置系统、政策推送与企业管理系统、满意度测评、数据对接、平台运营。
项目由会同县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评审确认有谦软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22年12月19日发出政府采购编号为会财采计2022-200079号的《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60.50万元。2022年12月30日,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与有谦软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60.50万元。
(5)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在全县18个乡镇131所中学、幼儿园周边等公共部位建设智能安防摄像头438个。
项目由会同县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评审确认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22年5月25日发出政府采购编号为会财采计2022-100006号的《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196.68万元。2022年6月10日,会同县公安局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196.68万元。
1.项目资金的安排情况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五个信息化项目共计安排预算资金721.93元,其中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298.0825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96.68万元,其中2022年度安排资金78.00万元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项目总投资297.8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119.12万元。
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总投资62.15万元,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59.0425万元。
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104.80万元,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41.92万元
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60.50万元,2022年安排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资金的实际收入情况
根据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会同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1月31日,五个信息化项目共收到财政资金298.0825万元,其中: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项目78.00万元;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项目119.12万元;
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59.0425万元;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项目(二期)项目41.92万元。
3.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
根据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会同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1月31日,五个信息化项目共支付资金298.0825万元,其中: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项目78.00万元;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项目119.12万元;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59.0425万元;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项目(二期)项目41.92万元。款项由国库集中支付。
4、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收到项目资金298.0825万元,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98.0825万元,项目资金无结余。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建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服务项目、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及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等五个信息化项目
绩效指标为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实际完成率80%;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性;
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率≥0。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方便群众办事,改善公众服务体验;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生态效益指标:维护生态平衡;
可持续影响指标:符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5%。
通过开展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建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服务项目、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分析项目资金的投入和执行情况,分析项目投入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剖析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措施进行评价,包括项目评审、执行、验收等是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分析其有效性;
分析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率性,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聚焦度,为项目后续的资金支出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1、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评价小组在完成绩效评价框架的基础上,与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方案包括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及评分标准、评分表填表说明、基础数据统计表、面访、绩效评价资料清单、绩效评价人员安排。同时对评价小组工作计划、工作分配做了详细的安排。
2、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评价小组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前往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具体实施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包括收集审核基础资料,在征求被评价单位的意见下,向相关人员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
3、分析评价工作
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调查问卷统计结果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确定用于继续分析和评价的证据,采用变化分析,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对应程度,初步确认评价结果。对初步确定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
4、撰写评价报告
评价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对评价基础资料(基础数据表、访谈记录等) 进行分析总结,与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沟通,反馈补充相关资料,再次交由评价小组考评分析,提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绩〔2021〕4号);
6)《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3〕23号)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采用了14个子类指标,设计了19个具体指标,对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4、绩效评价方法
(1)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调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本次评价小组共回收调查问卷30份。
(3)评分方法
根据以上方法对评价指标采用百分制打分后,对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 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分为:优、 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优≥90 分;90 分>良≥80 分;80 分>中≥60 分;差<60 分。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和评价结果级别。
本项目采用的证据收集方法包括: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
本项目评价小组走访了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实地通过案卷研究、案例研究、面访收集并验证评价信息资料。根据了解的项目情况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并针对社会公众设计调研问卷,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对受益群众进行问卷调研。
根据评分标准,决策评价总分 15 分,得 14 分。
1、项目立项(满分 4 分,得 4 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依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同县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第11次常务会议、第13次常务会议决议实施。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2 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 2 分,得 2 分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2 分。
2.绩效目标(满分 6 分,得 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 3 分,得 3 分
会同县财政局委托的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建设、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服务项目、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等5个信息化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设置的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依评分标准得 3 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 3 分,得 2 分
评价小组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实施单位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的情况。依评分标准扣 1 分,得 2 分。
3、资金投入(满分 5 分,得 5 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评价小组通过查看资料及现场访谈,了解到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适应;预算分配结果清晰、明确,预算确定的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依评分标准得 5 分。
根据评分标准,过程评价总分 25 分,得 23 分。
1、资金管理(满分 15 分,得 15 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 5 分,得 5 分
根据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提供的资金明细账、财务凭证等资料,截至2023年1月31日,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98.0825万元,2022年度应到位项目资金298.08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
(2)预算执行率:满分 5 分,得 5 分
截至2023年1月31日,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资金实际支出298.082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依据评分标准得 5 分。
2、组织实施(满分 10 分,得 8 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 5 分,得 5 分
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包含了《预算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建设项目控制》等控制制度。会同县公安局也建立了《会同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制度较健全,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 5 分,得 3 分
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但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收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依据评分标准此项扣 2 分,得 3 分 。
根据评分标准,产出评价总分 35 分,得 35 分。
1、成本指标(满分 10 分,的 10 分)
成本节约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和预算执行,结算未增加成本。根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10 分。
2、数量指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实际完成率:满分 10 分,得 10 分
根据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已于2022年3月11日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会同县重点民生实事“雪亮工程”中小学智能安防设施建设于2022年底完工、2023年1月6日通过验收;会同县政务大厅排队叫号并联“好差评”系统项目和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服务项目于2022年9月5日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会同县“营商通”平台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6日通过专家组验收合格。5个项目有4个于2022年底完成,实际完成率80%。依评分标准,此项得10分。
3、质量指标(满分 8 分,得 8 分)
质量达标率:满分 8 分,得 8 分
2022年底完成的4个项目,均通过组织的专家组的验收,质量达标率100%。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8 分。
4、时效指标(满分 7 分,得 7 分)
完成及时性:满分 7 分,得 7 分
根据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提供的资料,预算2022年底前完成的4个项目,均于2022年底前完成。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7 分。
根据评分标准,效益评价总分 25 分,得 25 分。
1、经济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效果明显。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2、社会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的实施,方便了群众办事,改善公众服务体验;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利于治安防控,效果明显。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3、生态效益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项目的实施,维护生态平衡,效果明显。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的实施,符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依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5、满意度指标:满分 5 分,得 5 分
项目组根据方案设计了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向项目实施区受益群众发放调查问卷,通过对回收的份有效问卷的分析,受益群众综合满意度为100%,依据评分标准此项得 5 分。
根据评价小组的绩效分析,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7 分(具体如下表),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
评价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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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
15 分 |
14 分 |
|
过程 |
25 分 |
23 分 |
|
产出 |
35 分 |
35 分 |
|
效益 |
25 分 |
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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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绩效 |
100 分 |
97 分 |
1、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
项目单位会同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方面的,但存在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的情况,如“好差评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中经济成本指标“提高办件数量的质量”及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村(社区)服务项目中经济成本指标“实现系统、流程初始化实施、对接”设置不准确。
2、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
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在提供佐证资料过程中,我们发现被评价主体的项目基础信息管理和统计较为分散,项目资料未按序号归档管理,无法方便快捷提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需资料。
1、提高绩效指标的准确性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绩效管理、政策文件解读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相关人员绩效管理意识。绩效指标可依据或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或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进行设定。
2、规范档案管理
建议项目单位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统一对项目所必须的电子与纸质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可按组织与文件类别或项目流程进行资料分类,并严格规范和明确档案的移交、借阅等事项的权责。
(一)本次评价是依据财政部及省、市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的,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估人员的判断,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作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
(二)本公司及本次评价人员与委托评价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
附件: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湖南泰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怀化市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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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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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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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4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①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计0.5分; ②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计0.5分; ③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计0.5分; ④项目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计0.5分。 |
2 |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计0.5分; ②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计0.5分; ③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计1分。1例不符扣0.2分。 |
2 |
|
||
|
绩效目标 (6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专项资金设定了绩效目标,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③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有相关性,计1分,否则不得分。 |
3 |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
2 |
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准确,扣1分 |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5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②预算额度按照标准编制、测算依据充分,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计2分,否则不得分。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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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15分) |
资金到位率 |
5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到位率100%计5分,每下降10%(含)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
预算执行率 |
5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计5分,每下降10%(含)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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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②专账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1分,否则不得分; ④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本项5分全扣。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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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计3分,否则酌情扣分;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合规、完整,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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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项目实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制度、程序执行,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②业务执行过程有关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计2分,否则不得分; ③预算支出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计1分,否则不得分。 |
3 |
资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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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35分) |
成本指标 (10分) |
成本节约率 |
10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成本的控制情况 |
成本节约率≥0,得10分; 成本节约率<0,绝对值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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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10分) |
实际完成率 |
10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建设产出数量的控制情况 |
实际完成率≥100%,得10分; 实际完成率<100%,得分为实际完成率×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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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8分) |
质量达标率 |
8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实际得分为:质量达标率×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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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7分) |
完成及时性 |
7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完成的及时性情况 |
实际完成时间小于计划完成时间,得7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计划完成时间,酌情扣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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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指标 (5分) |
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
5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 |
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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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5分) |
方便了群众办事,改善公众服务体验;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利于治安防控 |
5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社会效益情况 |
方便了群众办事,改善公众服务体验;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利于治安防控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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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5分) |
维护生态平衡 |
5 |
考核会同县“智慧渔政”监控视频系统等5个信息化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 |
维护生态平衡,效果明显,得5分,否则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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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5分) |
符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
5 |
项目实施对可持续性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符合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效果显著,得5分,其他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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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5分)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5 |
考核项目实施,受益群众的满意度情况 |
受益群众满意率95%以上,得5分;95%-80%,得4分;80%-60%,得2分;60%以下,得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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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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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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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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