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7 10:03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会同县财政局
各乡镇: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县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助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助推基层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综〔2024〕23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22〕18号)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会同县乡镇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乡镇从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开始,乡本级部门预算中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应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在《指导性目录》范围内编制。未列入《指导性目录》的公共服务项目,不得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二、《指导性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实施需要,县财政局将适时对《指导性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1.会同县乡镇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表
会同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
会同县乡镇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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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三级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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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 |
(5款) |
(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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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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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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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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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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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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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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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维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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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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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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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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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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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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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划政策研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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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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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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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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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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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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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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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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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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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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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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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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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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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
附件2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批表
编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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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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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姓名 与电话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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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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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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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算 及金额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纳入财政专 户管理的非 税收入拨款 |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
上年 结转 |
其他 资金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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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 拨款 |
纳入预算管 理的非税收 入拨款 |
政府性基 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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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单位 申报内容 |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
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内容 |
控制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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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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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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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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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及采 购方式申请 |
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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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方式: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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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归口管理 股室审批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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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负责政府 购买服务改革 工作机构审批 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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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负责政府 采购监管机构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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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该表格一式五份,财政归口管理股室、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机构、政府采购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购买主体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