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3 00:00 信息来源: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核查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登记,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审核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的预算及有关的收支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会同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2017年度决算由会同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一个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9万元,本年收入62.56万元,本年支出62.6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度,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上年收入62.09万元,上年支出62.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本年度与上年度决算数据对比,收入增加0.47万元,支出增加0.6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收入62.5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支出62.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3万元,占总支出的98.85%;农林水(扶贫)支出0.72万元,占总支出的1.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56万元,支出62.65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09万元、支出62.01万元相比,收入增加0.47万元,支出增加0.64万元,增加的原因人员的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5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01万元相比,支出增加0.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2.6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3万元,占总支出的98.85%;农林水(扶贫)支出0.72万元,占总支出的1.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7万元,占总支出的83.43%;公用经费10.38万元,占总支出的16.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度持平。
“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额为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根据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率等方面完善了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工作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着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和资金性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细则,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细则执行。同时开展绩效跟踪,加强项目预算执行,优化项目资金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实现,完善项目资金的管理。
3、预算资金使用中,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率95%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38万元,上年度7.25万元相比增加3.1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