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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4:48 信息来源:会同县财政局

会同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会同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同县财政局联系(地址:会同县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中心街36号,邮编:418300,电话:0745-882805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会同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保“三保”等中心工作,从全县财政工作实际出发,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内容中,公开了单位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政府工作机构信息,各栏目必填字段完整。“通知公告”信息中发布了会同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制度、会同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会同县财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县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中发布了会同县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同县2022年度政府财政决算公开等4条;“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中发布了各部门2022年度决算公开情况和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共计205条;“规划计划”信息中发布了2023年财政工作计划、会同县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项目公示”中公示了涉农整合资金、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等内容;及时更新财政方面的政策法规2条;发布干部任免信息3条;公布通知公告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计收到2件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要求,我局能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审核上网发布信息情况、文件发布和解读情况等,认真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动排查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情况,全年未出现信息管理方面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等栏目,确保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主体责任、提高工作完成质量和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全年无问责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深,以转发上级文件为主,形式单一、内容单调。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会同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