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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28 14:53 信息来源:会同县民政局

近日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2023全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省7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和支持型社区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2025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重点重点培育社区协商类组织社区和谐类组织社区服务类组织社区文体类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等五大类社区社会组织明确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级管理职责实施县、乡、村三级管理具体对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分为县级依法登记、乡镇(街道)备案、村(社区)直管(既不登记又不备案)确保每一类社区社会组织不脱管

《意见》强调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各项支持政策重点从人、财、物三个方面给予支持以市州为单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区社会组织兼职(不得获取薪酬和其他额外利益)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加大公共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适合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承接相关服务项目支持社区(村)参与相关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和评估等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鼓励通过盘活闲置的办公用房、村级小学等资产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

《意见》指出切实加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组织保障推动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加强工作领导建立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制度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进章程”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兼任书记、党组织对重大事项政治把关等工作确保社区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各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议事内容及时归纳总结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先进经验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表扬、奖励和宣传积极推进品牌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建设、开展推介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湖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