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0 16:26 信息来源:会同县民政局
根据《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会财绩﹝2020﹞11号)要求,我局现将2019年度一般公共支出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情况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会同县民政局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等工作。本部门有内设机构 6个,为: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下设二级机构9个,为:会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会同县社会福利院、会同县殡仪馆、会同县慈善总会办公室、会同县福利综合厂、会同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会同县革命老根据地管理办公室、会同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会同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中心。
二、基本情况
全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6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4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个,实有在职人数37人;离、退休人员39人。有车辆1台,实有在职人数与编制数相差12人。
三、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县本级安排我单位预算收入41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为 234.6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主要围绕民政工作进行安排:其中乡镇敬老院运转经费项目48万元、民政工作专项经费项目40万元、经常性补助项目42万元;公用经费49.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中的公务接待费为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5万元)。基本能够保障我单位履行主要工作职责。
四、本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方面:在实际执行中,我单位上年结转结余7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786.9万元);全年收入为10479.9万元 (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年初因属上级专项补助,不能确定数据,未列入年初预算,实际收入全部列入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拨入10479.9万元,比年初预算追加10065.7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上级补助收入未列入年初预算增加10037.65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抚恤资金);二是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资金7万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7.59万元;预算安排非全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46万元。
(二)支出方面:全年实际支出为10816.3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39.4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⑴工资福利支出37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9万元、津贴补贴86.5万元、奖金87.4万元、伙食补助6.5万元、社保费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2.2万元);
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6万元(其中:抚恤金17.6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0万元、养老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资金7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38万元);
⑶商品和服务支出72.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4万元、印刷费7.5万元、咨询费1.5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2.7万元、邮电费0.9万元、取暖费0.9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4.9万元、工会经费22.9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
⑷资本性支出0.7万元(办公设备的购置)。
2.项目支出10276.9万元,支出情况如下:
⑴乡镇敬老院运转经费项目:48万元;
⑵优抚对象补助:1424.5万元;
⑶高龄老人补助:492.27万元;
⑷城市低保救助:215.26万元;
⑸农村低保救助:1305.95万元;
⑹儿童福利:111.71万元;
⑺临时救助:1145.91万元;
⑻特困人员供养:675.86万元;
⑼残疾人两项补贴:573.92万元;
⑽医疗救助:3490.36万元;
⑾林城镇敬老院整体搬迁项目:134.65万元;
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364万元;
⒀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45万元;
⒁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49.53万元。
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民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0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做列支;敬老院运转经费48万元在项目支出中做列支。年初预算安排的经常性补助(自收自支人员兜底工资)42万元,因7名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在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会同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发放,资金拨付到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由该中心按月造表发放。
(三)结余情况:年末结转结余452.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6.9万元(因错账退回);会同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项目139万元(因工程尚未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资金23.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非全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万元;福彩机构业务费6万元;优抚资金77.7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不在民政支付);临时救助资金80.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万元;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项目经费42万元;购买服务社工经费45万元;福彩公益金23.6万元。其他1.5万元(老年福利、社会救济资金)。
五、“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占年初预算安排比例0.43 %,支出1.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年初预算安排比例0.28%,支出 1.15万元,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绩效自评公开后,由我单位承担公开主体责任,负责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