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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1 09:08 信息来源:会同县司法局

会同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根据《关于印发〈会同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会同县司法局拟公开招聘5司法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录司法辅助人员5人(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考生可通过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40岁以下指1985930日以后(含)出生;

4.符合公益性岗位所要求的必须为我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7.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不得报考。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915日至9月19日,三天;报名地点:会同县司法局四楼政工室;联系人:李丽芳15869948929

报名人员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会同县司法局四楼政工室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名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招聘人数较多的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或者减少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各按50%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司法行政方面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体对象。

3.体检。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毛发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递补。报考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放弃参加面试的或者在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均不能超过两次。

6.公示与聘用。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报县人社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见职位表,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用(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相关规定

1.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组的监督中进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过程中,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方案由会同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会同县司法局

 202598


附件1:

会同县司法2025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职位代码

招聘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求

工作职责

工资待遇

01

会同县司法

司法辅助人员1

1

男性

40岁以下

中及以上

c1以上驾驶证

困难认定人员

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基本工资2300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生活补贴200

02

会同县司法

司法辅助人员2

4

不限

40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

熟练电脑操作

困难认定人员

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基本工资2300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生活补贴200

招聘对象需满足职务表的招聘条件且同时满足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登记失业并进行困难认定的以下人员: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残疾人;5.失地农民;6.军队退役人员;7.市以上劳动模范;8.烈士家属;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10.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